房協收16濫用公屋篤灰 一確認空置舉報人獲獎
【明報專訊】房協自今年4月1日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計劃,實名舉報且成功令房協發出「遷出通知書」的舉報者會獲派感謝狀及最高3000元獎金。房協昨回覆本報查詢稱,截至7月底已接獲16宗相關舉報,其中有一宗舉報涉及長期空置出租單位個案,確認獲批發放獎金及感謝狀。
明報記者 蔡穎琳
房委會今年1月15日參考警方「好市民獎」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房協其後於4月推出相關獎勵計劃,任何16歲或以上人士(包括非香港居民)皆可透過實名舉報參與。
房協表示,今年4至7月底接獲16宗舉報個案參與「舉報濫用公屋獎」,佔同期舉報總數約一成。該16宗個案中,有9宗涉及丟空單位或虛報入息及資產,房協正根據舉報人提供的資料進一步跟進及調查;而截至昨日,當中一宗舉報個案確認獲批發放獎金及感謝狀。房協發言人補充,該宗濫用個案涉及長期丟空單位超過半年。翻查資料,房協2023年12月起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措施,包括非經常持續居住單位逾3個月便被視為濫用。
房委會8個月收3500宗舉報
根據房協網站,房協會舉行簡單小型頒獎禮,獲獎人士可自行決定是否出席,若該人士選擇不出席,會另行安排該人士領獎。
同樣設「舉報濫用公屋獎」的房委會今年1至8月接獲約3500宗相關舉報個案,當中有700宗可跟進。房屋局長何永賢早前於新城電台節目《民生無小事》透露,當局7月已派發首批獎金,涉及3宗舉報個案,濫用公屋者包括在公屋單位內提供穴位按摩服務及美甲服務。
至於得獎者亦同樣可選擇出席頒獎禮與否,房屋署今年4月30日曾回覆本報稱,擬每年分兩次評審及頒獎,並在房委會總部舉行簡單閉門頒獎儀式,得獎者可決定是否出席,強調身分不會被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