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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16歲4少年涉姦19歲醉娃

【明報專訊】4名16歲回收場工人,被指主動結識居於回收場樓上單位的19歲女子,邀約她晚上到酒吧飲酒。她起初多番拒約,最終不敵游說而答應,更飲至不勝酒力。該4名回收場工人涉將女子送回家後輪姦,他們昨否認一項強姦罪,於高院受審。

4名被告陳浩南、黃俊豪、李梓浩及李卓樂現年17歲,綽號分別是「金毛」、「肥豪」、「細細粒」和「肥仔」。現年20歲的女事主供稱,她原居於深圳,2008年由繼父申請來港定居,2011年與當時的男友誕下一女,但二人沒有結婚。

不抵多番游說 應約往酒吧

翌年她於大埔某餐廳當知客,搬到區內某單位獨居。她所住大廈的地舖是回收工場,故每天早上往上班時,均會遇見於工場任搬運工人的眾被告。她形容與眾被告只是點頭之交,後來因對方多番要求才把電話號碼告知。

事主續稱,被告陳浩南其後透過手機應用程式WhatsApp聯絡,並多次約她與眾被告飲酒,她最終抵不過多番游說而答允,並於去年6月13日晚赴約,前往名為「Barbie」的酒吧,當晚她喝了5杯啤酒和一些雞尾酒,最終不勝酒力,由眾被告送返寓所。

控方指出,事主抵家後表示要睡覺,要求眾被告離去但不果,更遭對方輪姦,其間事主曾反抗但不成功。完事後眾被告離開事主寓所,事主感到下體劇痛。被告李卓樂案發後曾向事主道歉,惟事主與男友商量後,於案發後第6天報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5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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