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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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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大溫128宗房產交易 稅務局展調查或抽重稅

【明報專訊】溫哥華樓市紅火的情況不僅成為全國焦點,也引來加拿大稅務局(CRA)的關注。稅務局目前正對大溫128宗房產交易展開調查,有稅務專家稱如果交易涉及轉手炒賣,將會比照商業所得來抽重稅。

根據CTV電視台報道,加拿大稅務局去年4月已經針對41宗房產交易展開審計,最後向賣家追回100萬元的稅款。稅務局還對其中13宗交易發出重大過失懲罰,金額高達75萬元。稅務局目前還在追查其他128宗房產交易,未來很可能還有數十人會被追稅。

地產經紀孟美寶(Mebal Meng)表示,房產在短時間內被轉賣多次的情況,在溫哥華市場已經愈來愈常見。

她指自己曾在2014年11月掛牌一間溫哥華西區的房屋,隨即以270萬元成交,但在去年5月被人以310萬元轉手,到去年11月又被人以330萬元再次轉賣。她稱目前在溫哥華進行房屋轉手炒賣的人,有本地客也有海外投資者。

不過稅務專家Arthur Azana透露,如果透過轉手炒賣房產而獲得收益,應該向稅務局申報商業所得,如果沒有誠實申報便會有被追稅的風險。他稱目前加拿大已經有類似投機稅的機制,也就是現行的入息稅法,轉手炒賣的情況將沒有任何稅務減免。

根據加拿大稅法,賣出自住房屋所獲的利潤,將可得到稅務豁免。如果這幢房屋不是主要住所,便算是賣家的資本收益(capital gain)。假設賣屋獲利50萬元,便需繳納119,250元的稅金。但如果是透過轉手炒賣房產而獲利,便算是商業所得。如果轉手炒賣房產獲利50萬元,稅率將高達47.7%,也就是需要上繳238,250元的稅金。

不過本地一些摩貨炒樓的情況,如果買賣雙方並沒有申報,政府方面便不會有紀錄,當然也就無法收取稅款。

加拿大稅務局目前的行動也只是針對逃避繳稅的人士,目前看來並沒有對目前熱火朝天的溫哥華樓市產生降溫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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