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從網上短片所見,涉事城巴車長與乘客理論期間,一度以手機拍攝對方及豎起食指,激動大叫你可投訴我……」(網上截圖)
放大
 
乘客(圖)投訴任職17年的車長致車長被解僱,並不獲補償,他事後被網民「大起底」及聲言要向他任職的公司投訴。(網上截圖)
放大
 

其他新聞
證券戶口被入侵 私隱署跟進
賭王與三太名下 石澳豪宅遭爆竊
Ladies Night歧視案 店東不上訴 酒吧業擬辦男士之夜邀陳章明
女士之夜漸式微 僅一成酒吧有辨
報檔被偷400包煙 東主嘆「蝕入肉」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車長遭投訴罵乘客被炒 不獲任何補償 工黨主席:如極刑

【明報專訊】前日網上流傳城巴車長與乘客因如廁遲開車互相拍攝爭執短片,更揭發涉事車長前日疑遭公司以不作任何補償的「極刑」解僱;事件在網上引起一陣熱烈討論,有人認為車長只是遲數分鐘開車,乘客卻向公司投訴令車長失業,發起「人肉搜尋」把男乘客「起底」。城巴昨接受查詢時表示,由於個別員工的紀律處分和過往紀錄涉及個人私隱,故不會回應,但指出公司不會因員工如廁導致延誤而處罰員工。

投訴乘客遭網民起底

遭解僱車長姓區,於城巴工作近17年,負責來往屯門碼頭至深圳灣口岸的B3線。前晚互聯網上有人上載一條車長與乘客爭執短片,附有疑為城巴發出的「事件調查通知書」,列明事發本月8日晚9時許,內容指接獲投訴,一名姓區車長以粗言穢語攻擊乘客,「情緒極為激動和手舞足蹈與投訴人爭吵」,認為車長舉動構成「嚴重行為失當」,決定即時解僱司機,並不作任何補償;報告上亦提及車長否認以粗言穢語攻擊乘客。

車長如廁遲開車叫乘客投訴

從網上片段所見,車長持手機攝錄及行至男乘客的座位前,男乘客亦舉起手機拍攝車長質問:「我話你點解咁遲,你就話有生理需要」、「你慢慢咻竁q話行過來,好洁C」車長則反問:「我屙尿點解唔得?」、「點樣叫做慢?點樣叫做快?」事件隨即引起網民議論,批評男乘客令人丟掉飯碗。

至昨晨,男乘客上載其手機拍攝車長情緒激動、叫他向公司投訴的片段,片段中車長激動說:「我係咁樣架喇,員工number×××××,我公司電話××××××××」、「唔投訴正衰仔!」;男乘客堅稱車長確有以粗口攻擊他,認為「如果佢態度唔係咁,我投訴做乜……我只係投訴!有無份工係佢公司決定」。但片段未能為男乘客開脫,有網民更發起「大起底」。

工會:錯誤未嚴重到需解僱

城巴職工會理事長許漢傑表示,涉事車長未有向工會求助,但他認為車長有需要如廁,以致稍遲開車屬人之常情,認為涉事車長所犯的錯誤未嚴重到需要解僱。他指出,路面情G不時變化,車長難以控制,惟乘客經常因班次有誤等原因責難車長,易生口角,對前線車長造成壓力。

工黨主席胡穗珊相信,城巴引用《僱傭條例》第9條,解僱車長兼不作任何補償。她形容條例有如「極刑」,令事主失去所有長期服務金、年假補償和代通知金,指出一般引用此條例被解僱的員工均因極嚴重疏忽職守,認為城巴因此事解僱車長頗為過分,建議車長向工會求助。

 
 
今日相關新聞
車長遭投訴罵乘客被炒 不獲任何補償 工黨主席:如極刑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