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兩名旅遊巴士司機早年遭已停業的友佳旅遊(香港)有限公司及富裕國際旅遊發展有限公司拖欠共62萬元薪金,去年成功透過勞資審裁處追回欠薪。惟富裕國際不服裁決,昨於高院提出上訴,認為62萬元涉款中的「不賣紀念品津貼」不屬薪金,公司毋須補償,但被高院駁回。 工會:助另17司機申索 旅遊巴士司機工會表示,友佳正進行清盤程序,而針對兩公司的申索展開後,兩公司多次轉換註冊地址、董事及股東,擔心司機即使獲判得直,亦無法取回欠薪。工會昨歡迎高院裁決,表示正協助另外17名司機透過勞審處申索,勞審處早前以高院仍在處理相關上訴為由,將案件無限期押後,會方已去信勞審處要求盡快審理。 爭拗「不賣紀念品津貼」 兩名追討欠薪司機分別為梁炳泉及黃佳。上訴方富裕指出,旅遊巴司機接載普通旅行團時可向客人售賣紀念品,公司及導遊抽佣後,餘款歸司機;但若司機被委派接載不可賣紀念品的旅行團,公司會向司機發放每團500元的「不賣紀念品津貼」,屬酌情補貼,並沒於僱傭合約內列明,故不應被視為薪金一部分。 司機一方稱,售賣紀念品為司機工作一部分,受公司規管,若不遵從會有嚴重後果,公司也會從中抽佣,故認為「不賣紀念品津貼」屬薪金一部分。法官終駁回富裕的上訴,兩名司機可取回共62萬元欠薪。 【案件編號:HCLA11、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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