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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食米鎘含量標準擬放寬

【明報專訊】規管食物重金屬含量的《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自1983年至今從未修訂。食衛局建議修例加強規管,將涵蓋的項目由19個增加至145個,當中90個標準較以往嚴謹,但6個標準卻放寬,其中白米的鎘含量,由每公斤0.1毫克,放寬至每公斤0.2毫克,與內地、歐盟等地看齊。

修例加強規管食物重金屬

本港過往較「籠統」只規定固體或液體食物的重金屬含量,但重金屬在不同食物的濃度不同,當局參考國際食物法典委員會及其他地區標準、本港飲食習慣及風險評估,建議就個別食品訂定重金屬上限,項目由以往19個增加至145個,昨起就建議諮詢公眾3個月 。

按諮詢文件,白米鎘含量上限由每公斤0.1毫克放寬至0.2毫克,與內地、歐盟、韓國看齊,但較食品法典委員會每公斤0.4毫克嚴謹。政府消息人士預料,修例對本港食物供應影響不大。

對於港人常吃白米,為何放寬,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新標準已較食品法典委員會嚴謹,本港是世界貿易組織成員,若標準較其他地方嚴,需要解釋。他認同會有較多以往不合格的白米可來港。政府亦建議放寬魚類含汞的規管,以往針對不同形態的汞,建議改為針對當中毒性較高的甲基汞。政府消息人士稱,已考慮汞對胎兒有風險,將新建議的魚類甲基汞上限訂為每公斤0.5毫克,較食品法典委員會「捕獵魚類」嚴格,但他認同其他汞亦對身體有害。

規管項目19變145 水果含鉛量收緊

另外,食物含鉛上限亦收緊,如大蒜、水果等上限由每公斤6毫克收緊至0.1毫克。政府亦建議加多規管樽裝水、天然礦泉水、瓶裝或包裝水,新增7種重金屬最高含量,包括鋇、硼、銅、錳、鎳、硒、鈾。

專家:放寬不損健康 但不符市民期望

浸大生物系教授黃港住表示,甲基汞較易進入器官可損腦,但「帶離子的汞」亦可轉化為甲基汞,認為政府「管開無理由不管」。他稱長期攝取過量鎘可損肝腎,今次降低食米的鎘含量幅度不多,可以接受,但從食安角度出發,標準「愈緊愈好」,市民對食物安全要求愈來愈高,政府放寬標準不符市民期望。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食品科技及安全課程主任兼高級講師方麗影認為,食米的鎘含量放寬不多,不會影響健康,可接受當局在食安及貿易中取平衡。她稱若魚類甲基汞含量高,以其他形式存在的汞亦會有問題,認為以甲基汞作指標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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