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教育局規定,不論是實施近10年的「學前教育學券計劃」抑或本學年改行的「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參與的幼稚園須為非牟利,辦學團體或關連機構不得從中獲利;不過,本報抽查多間連鎖式經營的幼稚園資料,發現11間參加學券計劃的迦南幼稚園,因使用迦南商標而需繳交專利費(Royalty Payment),11間迦南於2011至16年的5年間,共繳交約1600萬元專利費。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此舉跟轉撥盈餘沒分別,認為政府監管幼稚園開支有漏洞。
迦南幼園未回應
本報3星期前起多次以電話及傳真向迦南幼稚園查詢專利費一事,至截稿前未獲回覆。記者曾向迦南教育機構董事之一陸啟明查詢,對方稱不清楚幼稚園業務,荌O者向幼稚園了解。
教局﹕學費審批不認可商標費
教育局回覆,考慮學費審批時,與教學、學校營運和維持教育服務水平直接相關的開支才會獲得考慮,亦會一併考慮幼稚園的整體財政和營運狀G,務求令學費維持在合理水平;至於「商標專利權費」在審批學費時不獲認可為與教學、學校營運和維持教育服務水平直接相關的開支。但局方並無直接回覆,幼稚園向關連人士繳付專利權費是否違反規定。
記者抽查了東華三院、保良局、聖公會及太陽島等幼稚園的財務報告,全部團體均沒有為各分校獨立分拆帳目,不過未見有專利費支出。
11校5年共繳1610萬
至於迦南幼稚園,本報翻查稅務局的免稅慈善機構名單,發現11間冠以「迦南」名義的幼稚園,由11間不同公司營運,例如位於香港仔的迦南幼稚園(香港)便由「香港仔有限公司」營運。這11間幼稚園均屬非牟利幼稚園,均有參與以往的學券計劃及本學年推行的免費幼稚園計劃。綜合財務報告,11間幼稚園在2011至16年度收取的學費及學券金額,5年間分別高達2.6億元及2.3億元,並全部列明須就商標「CANNAN」即迦南的英文名稱繳交專利費,5年間合共繳付1610萬元(見圖)。
財務報告中又提到,收取專利費作慈善用途的公司名為「Cannan Education Organization Limited」,惟該名稱在公司註冊處並無紀錄,記者只能找到一間名稱類似的公司,但其財務報告並無註明有收取專利費收入。外界無從得知相關款項流向(見另稿)。
家長﹕交專利費違非牟利原意
「鵅H不清楚,絕對不知道有這件事(繳交專利費)。沒有想到幼稚園會好像特許經營,由不同公司營運,和便利店一樣。」有子女就讀迦南旗下幼稚園的家長何先生表示,即使專利費金額並非過高,但幼稚園收入無論是來自家長或政府,將這筆錢用來繳交專利費仍有違非牟利的原意。他認為事件反映政府監管不周,「這樣好像變了不是『非牟利』,但人人都想賺錢,政策有漏洞,自然有人走『法律罅』」。
幼園協會驚訝﹕私立才要交
幼稚園協會會長唐少勳表示驚訝,並稱理論上非牟利辦學機構不會向幼稚園收取專利費,通常只有私立幼稚園才要繳交專利費,「將金錢撥備予(其他公司),造成有更多的支出,那麼幼稚園的盈利就可減低,尤其私立幼稚園須納稅,他們這樣做就可減低稅款」。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質疑,幼稚園繳交專利費是轉撥盈餘的行為,「專利費通常在商業世界出現,但非牟利幼稚園都要繳交,則令人產生很多疑問,辦學團體提供了什麼,還是只是用了個名?這和將盈餘轉撥予辦學團體有什麼分別?」他認為個案反映教育局監管上的漏洞,政府應調查會否涉及濫用公帑。
(幼稚園系列.二之一)
明報記者 呂耀焜 羅霈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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