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署宣布下月1日起,長者綜援的合資格申請年齡將由60歲升至65歲,在此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者將不受影響;同時會按機制調整綜援的標準項目、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升幅為2.8%。社署稱,政府每年要額外投放12.53億元,約126萬人受惠於上述調整。 生效前申請者不受影響 社署表示,考慮到港人人均壽命延長及退休年齡延至65歲的趨勢,政府在《施政報告》提出將長者綜援合資格申請年齡由60歲提升至65歲,社署經調整電腦系統及準備後,下月1日起落實安排。下月1日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者可獲豁免,不受新政策影響。殘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的綜援金額也不受影響,即不論年齡,都可繼續領取較健全成人為高的金額。 60至64歲改領成人綜援 月少千元 政府亦按既定機制,因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變動,將綜援的標準項目金額、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金額調高2.8%,同樣下月1日起生效。其中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由1345元增至1385元。 新政策生效後的60至64歲新申請人,要改申領65歲以下健全成人綜援。以單身者為例,下月1日後,每月的健全成人綜援金額為2525元,較原本長者綜援的3585元少1060元。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民主黨鄺俊宇表示,不少長者步入60歲後因年齡或健康問題退休,未來60至64歲者需面對數年的福利真空期,且轉為成人綜援後獲取的金額會減少,福利事務委員會將開會要求政府交代60至64歲者的福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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