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的士司機2012年疑遭警員箍頸後癱瘓近一個月不治,死因庭昨日繼續研訊。事發時到場支援的前救護隊目,在供辭提及事主坐在擔架H,上身一度傾前及低下頭,引來陪審員及家屬方關注。該隊目解釋他為事主檢查身體,事主避開他而往前傾。前警署警長供稱,當他親身到醫院處理事主的擔保手續時,事主椰bH上,難以執筆寫字,並拒絕警方通知其家人。
退休警署警長林國華讀出供辭,稱他於事發時為油麻地警署內值日官。2012年11月13日,他到伊利沙伯醫院處理事主陳輝旺(終年65歲)的保釋手續。兩天後,事主的妻子及兩名女兒到警署了解事件。
指事主言談思考正常 拒聯絡家人
林庭上憶述,警長羅偉民向他匯報事主的傷勢為「手腳損驉v,林初時以為事主很快出院,惟在事主留醫多日後,他認為有需要了解事主因何故留醫,以及通知其家人。林向上級請示,親自到醫院為事主處理擔保。當時事主椰b病H上,言談及思考皆正常。事主見面便說「我冇打人,因為乘客冇畀錢,我先追出去」。
林又稱,他茖ぁD在擔保紙上簽名,但事主說「寫字好難,好辛苦」,才簽完「陳」字便喊辛苦。林亦問起事主的家人,事主自稱喪偶,只有一名兒子。林稱「你情G唔樂觀,叫你鶗J邁誧A」,欲問其子的聯絡方法。惟事主聽後激動稱「你唔好搞我鶗J」,然後裝出緊閉雙目及嘴巴的樣子。
林表示,他遇過不少被捕人士拒絕讓警方通知家人的情G,而一般只有被捕人士陷入昏迷、未成年或是智障,他才會無視被捕人士的意願下通知他們家人,但事主並非這種狀G。
事發時到場支援的救護車主管、退休救護隊目李志誠則稱,事主被送往醫院途中,並沒表示其頸部有痛楚,李亦沒檢查出事主有頸傷;李曾在供辭提及,事主能自行離開警車及上擔架H,惟研訊主任指出,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事主由旁人攙扶;李同意其供辭內容不夠準確。
事主低頭身前傾 救護隊目:正做檢查
李的供辭另提及,在事主上救護車之前,他坐在擔架H、上身一度向前傾及頭向下。有陪審員關注事主行為,李稱他正檢查事主。家屬方追問詳細情G,李在庭上示範當時動作,為他將H頭放平後,事主仍維持坐直上身。當李彎腰檢查事主時,事主避開他而往前傾及低頭。李作供未完,研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 477/13】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