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克區今實施強制戴口罩
華商支持惟怨要擔責不公
【明報專訊】從今天(17日)開始,約克區室內公眾場所強制戴口罩的措施生效﹐至11月30日為止。據約克區區域政府的指示,企業和組織必須執行有關政策,要求進入其場所的人士都戴上口罩或其他形式的面罩。
對此﹐許多華人商號表示支持﹐但同時亦擔心遇到拒絕戴口罩者無可奈何﹐覺得將推行政策的責任推在商家身上﹐對他們並不公平。
華人商會則提醒商家﹐為忘記戴口罩的顧客提供幫助。如遇到沒戴口罩者尋釁滋事﹐在報警同時亦務必在現場拍照保留證據。
據約克區官方網站指出﹐「所有員工須盡最大努力防止任何人不戴口罩進入場所」﹐但如客戶堅決拒絕,則「仍可允許這類客人進入」。
區域政府還建議商家在要求客人配合時﹐要保持禮貌,避免與客人口角。「不遵守這些要求的個人、企業或組織可能會受到罰款」。執法將由約克區公共衛生局和附例官員進行。
記者昨到訪萬錦市幾處華人商號﹐發現幾乎所有進店購物的消費者都有戴口罩。太古廣場一間經營手機配件維修業務的老闆說﹕「我支持政府強制戴口罩的規定。如遇到沒有戴口罩的消費者﹐我會提醒他﹐但不會強行要求他離開﹐畢竟顧客是上帝﹐我不想為此影響生意。」
另一名眼鏡店老闆說﹕「我覺得政府的政策顧客不戴口罩卻處罰商家﹐對我們不公平。如有些不良顧客故意不戴口罩﹐勸說他又不聽﹐你能拿他怎麼辦﹖我建議政府在判罰上應該公平﹐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商家只承擔勸說顧客戴口罩責任﹐如他不聽從﹐處罰不應該計在我們身上。」
位於華登路夾士刁路地區一間生活日用品店的店員說﹕「如顧客不戴口罩﹐肯定不會讓他進來﹐因為違反政府規定受處罰的是我們。不過﹐這類情況應不會發生﹐因現在大家都養成戴口罩習慣﹐包括西人。」
烈治文山萬錦旺市華商會副會長梁萬邦說﹐為應對沒有戴口罩的消費者﹐建議商家在店舖入口處顯眼位置張貼「不戴口罩拒絕入內」的告示﹔其次是準備一些口罩賣(或送)給顧客。因為總有人忘記戴口罩﹐送口罩既避免違反規定﹐又贏得顧客好感。
如選擇賣口罩﹐最好以公益捐款形式﹐把買口罩的錢直接投入捐款箱內﹐這樣消費者更易接受。
如有不良顧客故意不戴口罩﹐尋釁滋事﹐便應該立刻報警﹐並保留證據﹐如在現場拍照、找顧客作證等﹐而且店內最好有兩名店員在場。
萬錦市議員何胡景說﹕「政府的強制戴口罩規定得到商家支持和理解。許多商家跟我說﹐沒有強制規定前﹐他們不好意識要求消費者戴口罩﹐現在可以理直氣壯勸阻。違反規定﹐准許沒戴口罩消費者進店﹐商家可面臨750元至1,000元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