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僅規管執法者 市民竊聽未必違法

[2015.06.30] 發表

【明報專訊】曾鈺成提到助理在3年前曾在市面購置探測竊聽裝置的器材,在辦公室探測時得出「陽性反應」,因而懷疑被竊聽。其實本地和內地購物網站都有出售聲稱是「超微型」或「小巧」的竊聽裝置及防竊聽裝置,售價由百多元至千多元;而竊聽裝置探測器則約售數千元。

梁家傑:空曠地方面談防偷聽

民主黨單仲偕說,在立法會大樓內工作時一直保持會被竊聽的警覺,處理機密時會有防泄密的措施。公民黨梁家傑說,有需要時會與別人到空曠地方面對面對話,以防竊聽。

市面有檢查竊聽裝置的器材出售,曾鈺成亦說,「既然可在街上買到,不是專門得太緊要」。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說,市面這些器材未必百分百準確。

根據《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執法機構要獲授權才可作竊聽行動,但條例只監管執法部門,不涵蓋普通市民。執法機構的竊聽行動須高級人員批准,若侵擾程度較高,如需進入當事人處所監察,就須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推薦的小組法官申請。

大律師:「入屋」偷聽或犯法

普通市民竊聽別人是否違法?大律師陸偉雄說,嚴格來說「竊聽」這行為未必違法,「偷聽別人說話不是刑事」,問題在於如何偷聽,如靠闖入私人物業,或在未經同意下破壞門鎖進入,則分別有可能干犯「企圖入屋犯法」或刑事疰a罪。

更多港聞
【明報專訊】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回信給泛民議員,否認他在立法會辯論政改方案期間參與建制派WhatsApp討論有損其主持會議的公正。他重申,一... 詳情
監警會形象轉差 市民失信心
【明報專訊】監警會昨公布本年度公眾意見調查,公眾認知度方面升幅顯著,由去年有67%受訪者有聽過監警會,上升18個百分點至本年度的85%。然而... 詳情
黃之鋒遇襲﹕心寒但不放棄
【明報專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常委錢詩文昨日凌晨在大角嘴突被一名男子襲擊,黃被拳打腳踢後左邊鼻樑流血及眼角受傷,手部擦損,錢亦被扯髮及在... 詳情
【明報專訊】身兼輔警的入境處司機,去年在辦公室附近停車場停泊其個人私家車時,擅取及使用支付政府車輛停車費專用的八達通,以逃避支付逾1500元... 詳情
校委今商副校人選  陳文敏任命料遇阻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今召開例會,除討論早前以「投暗票」方式決定繼續跟進的匿名捐款審核報告外,還會討論副校長(學術人事和資源)一職的...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5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