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其他新聞
房會工廈加租近四成 租戶示威
海天碼頭限速區200宗超速零檢控 機管局:水流影響避船不違規
超速接警告信 工會稱船長壓力大恐分心
高速船限速區 白海豚錄得零出沒
立會審預算案 407修正案全否決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張達明:限制範圍可檢討 審結前不宜公開案底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大部分的法庭聆訊都是公開進行,故他認為現時法例限制傳媒就保釋程序不能報道的範圍,實有可商榷之處。他認為有關規定的確限制了新聞自由,故社會應檢討它是否過時,「檢討麉Y咪要一刀切,所有炡ㄜ雥q報道……要平衡新聞自由同司法公正」。他反問一些在保釋程序所披露的資料,例如被告的職業等個人資料,若不會影響司法公正,「有咩原因要阻止報道?」但他認為,被告的案底在審訊有結果前不應被公開,因為可能會對被告造成不公。

湯家驊:聆訊公開可增判決信服力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近年法庭的態度已有轉變,「(法庭聆訊)愈公開愈好」,例如盡量公開於內庭進行的聆訊,令市民更了解法庭的審訊過程,更能信服判決,有助推廣法治。他認為在不損害被告人的利益下,盡可能公開聆訊過程是好事,傳媒亦應該獲提供更多指引。

湯認為,被告於審訊有結果前,其案底應盡可能不被公開,因為這會令公眾對被告的品格有懷疑及產生負面看法,影響審訊公正,但除了案底以外,其他於保釋程序所披露的資料,不一定要嚴格規定不能報道。他續稱,如果能夠根據社會最新的需要,對上述的規定檢討實屬好事。

於今次案件代表《蘋果日報》一方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於庭外表示,報道保釋程序的法例非常清晰,但多年來都沒有執行,令傳媒有誤解。他認為真正影響司法公正的是報道被告的案底,至於報道其他在保釋程序透露的資料,不少都沒有問題。他建議立法機構檢視法例,進一步釐清什麼內容可以報道,傳媒亦可主動要求律政司澄清。

 
 
今日相關新聞
明報報道保釋程序獲撤控 蘋果同撤控 律政司:無惡意故給機會
禁報道保釋程序 免不利被告
張達明:限制範圍可檢討 審結前不宜公開案底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