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漢禁錮性侵少女9個月 或囚90年
【明報專訊】美國新罕布什爾州一名男子,藉詞送一名陌生少女學生回家,中途取出手槍將其拐走,禁錮9個月,期間多次性侵、恐嚇及傷害她,更要她戴上狗口罩禁聲。他周四出庭時,承認綁架、嚴重性侵及刑事恐嚇等7項控罪,將會被判監45至90年。
案情指,現年35歲的被告基比(Nathaniel Kibby),與17歲的受害人原本並不認識,被告於2013年9月向受害人稱會送她回家,受害人因為鞋子不合,雙腳起水泡很痛所以上車了。期間,被告拿出手槍恐嚇,受害人一度下車逃走但不果,被告其後取出手槍恐嚇會殺死她,將她帶回家禁錮。
受害人失蹤後一度引發大規模搜查,但除了一封由被告強逼受害人書寫的家信外,並沒有任何線索。至2014年7月,被告相信已嚇怕受害人,不會洩出其身分,於是釋放受害人。受害人回家一周後,才說出從被告家中一本書上看到的被告名字。
警方其後很快就拘捕基比,並控告他近200項嚴重控罪,惟他全部否認,原訂下月進入審訊。而控方為免受害人需出庭指證,控辨雙方達成協議,被告只要承認其中7項控罪,被判入獄45至90年,控方就會撤除其餘控罪。法官曾指刑罰太輕,而主控官就堅持這是對受害人最好的選擇。
受害人得悉裁決後,表示:「我想讓你(被告)知道,我很感激你讓我珍惜自由及生命,我只想謝謝你讓我重獲自由。」而基比就向受害人道歉,稱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但未有再談其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