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連續工作35天腦出血
公司判賠580萬台幣

[2018.12.08] 發表
?楊姓男事主經過近4年復健,才能勉強走路。

【明報專訊】台灣屏東一名51歲男子,因連續上班35天後腦出血,搶救後工作能力受損。該男子所屬公司被判違反《勞基法》,須向男子賠償近580萬元台幣。

該名51歲楊姓男子在旺全國際公司擔任水產加工從業員,2014年12月20日下午工作期間突然暈倒,緊急送醫後,診斷為腦出血及高血壓,雖救回性命,卻令工作能力受損,需長期復健。

勞動部職安署調查後發現,楊男連續工作了35天,在暈倒前一天,工作時數達14.5個小時,前一個月共加班163小時。

屏東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旺全國際公司違反勞基法每日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及每月加班不得超過46小時規定,判該公司向楊男賠償近580萬元台幣。

更多中國新聞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8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