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公園摔掉門牙 區公所要賠23萬

[2019.07.05] 發表

【明報專訊】基隆1名10歲女童去年到基隆市信義區孝德公園(圖)玩單槓時,摔掉一顆門牙,另一顆門牙甚至穿透下唇,家人請求國賠,求償40萬元(新台幣·下同)。基隆地院審結判信義區公所敗訴,要賠償女童23.4928萬元。判決指,基隆市10歲女童去年9月間,在父母陪同下至基隆市信義區孝德公園玩耍,使用單槓運動器材時跳躍抓單槓時摔落地面,摔掉一顆門牙,另一顆門牙還穿透下唇,鼻子流血、受有鈍挫傷。

女童父母主張,公園單槓下方為水泥地,竟未鋪設避免使用人摔傷的軟墊等設施,單槓周邊也未設置警告標語供人辨識,信義區公所對單槓設施管理有缺失,提起國家賠償訴訟,請求信義區公所賠償女兒的牙齒醫治費高達18萬元,另加上植牙、美容等費用共40萬元。

信義區公所指出,公園內有3種高度的單槓,女童使用的是190厘米高的單槓,女童的身高卻只有140厘米,雙手上舉也無法觸及單槓握桿,若未經他人從旁輔助,難以安全使用。

區公所認為,女童父母未從旁保護,任由女童單獨跳躍,勉立抓持單槓,因握力不足摔落,女童父母也有疏失。

法院認為,區公所應考量孝德公園內供多年齡層的民眾使用,運動設施、兒童設施或無障礙空間設置的安全標準,應加裝軟墊、草皮等緩衝安全措措施,並在各項設施明顯處,設置使用年齡、人數、身高、載重限制與適用須知等使用告示。

女童使用的單槓,區公所既未設置使用告示,單槓周遭地面也未鋪設軟墊、草皮等緩衝安全措施,顯見區公所設置及管理有欠缺,應負起賠償女童責任。

不過,女童跳躍抓單槓時,父母也在一旁,卻未阻止女童跳躍抓單槓,也有過失,對於女童的受傷的發生,應負20%的比例。

因此,法院審酌女童牙齒治療、植牙與美容等費用,扣除20%後,判信義區公所要賠償女童23.492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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