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林卓廷案 官指何君堯抗辯空泛
【明報專訊】去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事件,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事後在facebook發布影片講述事件,當中提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林卓廷認為何君堯言論構成誹謗,早前入稟高院要求對方賠償,案件昨於高院聆案官席前提訊。聆案官形容,被告何君堯一方提交的抗辯理由內容空泛,原告甚至不清楚被告的案情如何,要求被告14天內呈交進一步回覆,並須支付是次聆訊訟費。
令兩周內再呈 須付今次訟費
到庭旁聽的林卓廷在庭外形容今次「小勝一仗」,促何君堯在限期內交出證據,支持他當日所講的事。聆案官萬可宜形容,被告提交的抗辯理由內容空泛,部分只涉翻譯內容,做法不理想,甚至令原告不清楚被告案情如何,下令14日內呈交進一步回覆。
原告林卓廷早前在入稟狀稱,被告何君堯去年10月22日在facebook上載影片,內容提及林卓廷,當中涉及誹謗林有關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林認為,相關誹謗言論致其個人名譽受損,亦嚴重影響林作為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的形象,其事業及工作亦因而成為別人仇視、鄙視及嘲諷的對象,令林感憂慮、焦慮和尷尬。
【案件編號:HCA2127/19】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