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科上載教材簡報 教協:思考討論空間小

[2021.06.21] 發表

【明報專訊】9月中四級將學習公民與社會發展科(簡稱公民科),教育局早前預告製訂官方教材,而近日已上載供教師使用的3份教學簡報至資源平台,涉及公民科〈主題1:「一國兩制」下的香港〉。以往通識教育講求學生慎思明辨,而在公民科官方簡報教材所列的「思考問題」,問及「如果人們不遵守《基本法》第一條和第十二條,會有什麼後果?」,參考答案為「會衍生不尊重中央、甚或鼓吹香港獨立的行為,會破壞『一國兩制』的穩定」。

「違基本法第一條後果」參考答案:

衍生不尊重中央鼓吹港獨行為

教協副會長田方澤認為教高中生不是單純「給fact(事實)」,而是希望他們有思考及引伸,惟觀乎官方教材,「個空間似乎比較小」,長遠公民科在官方定調及此社會氣氛下,相信都傾向減少討論。他稱,思考問題沒有思考空間,只是問及事實,非如以往通識科教學生就不同資料作判斷。他稱教師可能會剪裁簡報再製校本教材,或用出版社教材。

公民科9月推行,惟教科書未出版,教育局早前稱正開發學與教資源。近日3份公民科教學簡報已上載網站,涉及3個學習重點,包括3條不平等條約及其背景和回歸歷程概略;「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法律依據;以及總體國家安全觀、《港區國安法》與促進香港長遠發展,以及平衡法治和人權的關係。

簡報內容多是整合現行官方網頁、小冊子內容,亦有引用書籍包括王振民、黃風、畢雁英等著作《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讀本》、梁愛詩《飛鴻踏雪——香港基本法實踐20年》。

公民科課程指引列明教師不應將探究方向「囿於正反二元對立」。官方簡報亦見「思考問題」,問及「請閱讀《基本法》,看看條文對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是如何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為何沒有剩餘權力?」參考答案為「《基本法》規定了中央管治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廣泛的權力,如任命行政長官和政府主要官員……中央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不存在剩餘權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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