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擬將分租屋合法化 發牌規管保障社區環境
市議會房委會磋商未有結果

[2021.06.29] 發表
多市分租屋有強大需求,對於低收入人士來說,他們可以有棲身之所。(加新社)

【明報專訊】多市政府制定全市統一附例﹐準備將分租屋合法化。市府稱﹐分租屋是最廉宜的出租房屋﹐可幫助低收入市民居有屋。但需要合法化下﹐才能加以規管﹐並解決分租屋帶來的對於社區環境的不良影響。

有關分租屋合法化的附例報告昨日在市議會規劃和房屋委員會討論,但至下午6時仍未做決定。

市府官員的報告說﹐一些非法進行的分租屋﹐因缺乏檢查管理﹐造成房屋不整﹐噪音、汽車亂停等問題﹐但最嚴重的是違反消防條例﹐釀成嚴重火災﹐過去10年中﹐多倫多居民火災死亡個案中﹐超過10%發生在分租屋當中。總共14個分租屋物業當中﹐15人火災死亡和4人重傷﹐其中大部分分租屋是非法的。

根據多市於2018年進行的對於無家可歸者調查﹐33%的無家可歸者領取安省福利金﹐21%領取安省殘障福利金。這兩種福利金中所包含的房租部分﹐分別是390元﹐和497元﹐這顯示出﹐使用市府庇護所的無家可歸者當中﹐超過一半僅能負擔分租屋這樣的房租。

疫情下可提供廉價居所

市府庇護所成本很高﹐平均一名居住庇護所的人耗資3000元。疫情之後這個數字已經翻倍﹐從中也可看到推動分租屋合法化的經濟壓力和必要性。

多市合併超過20年﹐但分租屋附例卻遲遲未能統一﹐使得分租屋始終處在無牌經營的情況下。市府報告稱﹐發牌管理的目的﹐是監督分租屋的房屋質量﹐保證租客的安全﹐同時也設法消除分租屋可能造成的對鄰里社區環境的不良影響。

市府報告引用慈善機構Maytree基金會的2020年10月的一份報告說﹐2019年多市無廳一睡房單位的平均租金是1145元。而分租屋一個房間的租金則是在400到700元之間。

多市合併前﹐原來的多倫多、約克和怡陶碧谷等城市允許分租屋﹐其他地方如士嘉堡、北約克和東約克等都不允許。在那些地方﹐由於分租屋非法﹐反而令到檢查和執法無法進行。

士嘉堡北區市議員封賴桂霞早前便舉辦一場網上諮詢會議。她說﹐居民當中反對分租屋的呼聲較高﹐但從市府態度看﹐希望建立全市統一法規﹐既可以增強租房可承擔性﹐又能加強監管執法。

她說﹐與會人士大部分反對分租屋﹐他們列舉了分租屋帶來的一些問題﹐比如一些分租屋分隔了多個房間﹐住了不少租客﹐帶來治安、泊車、垃圾等多種問題﹐不但造成安全的隱患﹐也影響鄰里社區的外觀。

封賴桂霞說﹐諮詢會議上﹐有的人建議﹐分租屋應允許在有需要的地方進行﹐而不是整個城市統一﹐比如多大士嘉堡分校附近﹐約克大學附近﹐市區的多倫多大學所在地﹐本來已經允許分租屋。

被問及她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她回答很矛盾﹐對分租屋可能導致的亂象擔心﹐但看到一些華人找不到工作無法找到合適住房﹐也很同情。

她覺得﹐並非分租屋本身有什麼問題﹐如果規定明確﹐監管到位﹐也可以取得平衡。起草市府報告的官員認為﹐分租屋最多應允許6間﹐而諮詢中人們建議最多應限制為4間。

她說﹐不管自己看法如何﹐都會把居民在咨詢會中提到的問題和建議﹐全盤反映到市府。

市府報告建議﹐經營分租屋的業主﹐需要先裝修房屋﹐達到房屋標準規定﹐才能申請牌照。一些人認為﹐市府應出錢幫助分租屋裝修﹐不然有的業主可能選擇不再繼續經營分租屋﹐或者仍在地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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