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性暴力時違酒毒校規 多大擬議不處罰受害人
省府已作修訂 要求大專跟隨

[2021.10.11] 發表
多倫多大學稱﹐他們正發起3年一度、對於大學性暴力和性騷擾政策的回顧檢討。

【明報專訊】校園性侵犯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之際﹐多倫多大學稱﹐他們正發起3年一度、對於大學性暴力和性騷擾政策的回顧檢討。

該大學稱﹐省府近期已修訂相關法律﹐要求大學及專上學院也相應修改各自的政策﹐包括﹕報告性暴力的人將不會因事件發生時違反校園的毒品和酒類規定而遭到處罰﹔投訴或揭露性暴力的學生﹐不應面對其性生活情況、或性取向等方面的「無關」問題。

多倫多大學早於2017年已建立一個性暴力預防和受害人支持中心。

該中心的行政主任特萊格利亞(Angela Treglia)說﹐大學中的任何人﹐向中心揭露性暴力經歷後﹐可在他們中心獲得一系列支持和服務。

談及省府法律的修訂﹐她十分贊成。她認為﹐的確不應向受害人提出許多無關的問題﹐「一個人既往的歷史不能被當成其同意性暴力的因素」。

她說﹐有些性暴力的受害人選擇不報警﹐因她們怕惹事﹐因此明確宣布對事發時使用毒品不處罰﹐可有效地打消一些人的顧慮﹐「性暴力永遠不是受害人的過錯」。

她說﹐他們中心將各種服務協調到一個點上﹐受害人接觸到這個點﹐就可接受她們所需要的各種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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