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多帖標籤「重光團隊」 黎稱徒弟代筆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131日審訊。控方問及黎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是否關注外國對立法反應,黎確認曾嘗試阻止立法和降低其影響,惟無想過外國社會如何看待國安法,亦無期望。法官李運騰關注2020年5月黎的Twitter(現稱X)帖文提及瑞士對香港情G的回應,似乎與黎想法相違?黎稱帖文非他所寫。
控方昨展示多則黎智英2020年Twitter帖文,包括5月24日黎引述瑞士對國安法的反應,稱瑞士雖是小國,但充滿勇敢和正義的人。同年7月12日,黎稱港人矢志於立法會選舉贏得35席以上,奪回自己生命的掌控權;8月21日,黎轉發《蘋果》報道,稱特朗普形容自己為勇敢的人,受寵若驚。
認阻立法 「無期望」外國回應
控方指出,前述帖文中黎均標籤重光團隊,黎稱他不知道標籤經常出現,無閱讀帖文;即使有,亦只是快速瞥看一眼,帖文由「徒弟」李兆富負責。控方並問到,黎的Twitter帳戶追蹤了外國政治人物和組織,黎是否關心外國對國安法的回應?黎承認自己努力阻止立法,但無此方面的期望。
法官李運騰問,黎早前稱李兆富曾表達對《國安法》的憂慮,為何李仍為黎撰帖?黎稱對方當時已離港,並確認自己或將信息傳遞給李,由李代為發帖。黎否認這等同李可在境外發布任何視為違反國安法的內容,控方追問,但黎同意帖文內容?黎重申要為此負責。
名下公司轉讓陳梓華 否認獎勵
就黎與「從犯證人」陳梓華的關係,黎確認知道名下一間空殼離岸公司LACOCK及相關銀行戶口全數轉讓予陳,但否認獎勵對方協助國際登報計劃或國際游說的報酬,稱對方無為自己做事,反而自己幫了陳很多忙。
控方最後指出,黎與陳梓華、「攬炒巴」劉祖Y、李宇軒及助手Mark Simon在2020年1月或以前達成協議請求制裁中國及香港,協議延續至陳2021年2月被捕為止,黎知悉「重光團隊」(SWHK)的國際游說工作,亦知重光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有關聯,黎之所以拒絕承認,是想撇清關係。黎一概否認。
認衝立會案後有給編採指示
此外,黎早前供稱只曾兩度就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的會面及「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給予編採指示,控方展示黎2019年7月2日衝擊立法會事件後與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及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的信息來往(見表),黎承認與二人談及報道的表達手法屬編採指示。
其後控方再指出,陳沛敏同年11月向黎傳送一張「請投票 止警暴」圖片,黎回覆可把海報做長些,展示更多警察身體,因「殘暴效果較大」。黎庭上同意希望透過相片增強暴力效果,但不知海報用於什麼,自己只是給予意見,看如何提高相片品質,又說過往從事時裝業務,可能陳詢問他有關視覺效果的想法。
【案件編號:HCCC 51/22】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