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賤賣股權自利 林百欣三房母女遭索償
【明報專訊】麗新集團創辦人「林伯」林百欣的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被指早年出任高發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時侵佔資產,遭高發發展入稟民事索償,案件昨於高等法院開審。高發發展一方表示,三房母女疑將上海項目資產賤賣予自己持股的境外公司,沒優先考慮高發發展的利益,旨在私下圖利,構成欺詐行為。
瞞擁買方公司利益 違受託責任
原告為清盤中的高發發展有限公司;被告為顧瑞英、林明珠和高發控股有限公司,後者是兩母女控制的英屬處女島公司。
代表原告方的資深大律師薛日華開案陳辭稱,高發發展早年有3名股東,林百欣持有1股,顧瑞英持有94萬多股,林明珠持有5萬股。林百欣透過高發發展向負責上海豪宅「芝大廈」、會所「G's Club」等項目的上海匯發房地產開發公司注資數億元和提供貸款,而高發發展持有上海匯發所有股份。
本案關鍵為2000年8至9月的交易。根據會議文件,高發發展董事會通過以1.92億元將上海匯發的股份轉讓予高發控股。原告方表示,顧瑞英和林明珠曾出席會議和簽署文件授權,卻無申報自己在高發控股的權益,涉及利益衝突,有違受託人責任。原告方亦質疑,折讓條款有利於高發控股,兩母女涉嫌賤賣股權和強行轉移項目資產,非真誠行事,構成欺詐。
母女稱遵林指示簽名 原告:要負責
顧瑞英和林明珠一方呈交書面供辭,聲稱高發控股實際上(de facto)由林百欣控制,兩母女僅按指示簽文件,對交易不知情。原告方強調,即使兩人盲目跟隨指示,仍要為交易負責任。原告方提及,高發發展1999年向上海匯發借款3.4億元人民幣,折合約3.6億港元;至2000年底,所有欠款紀錄消失不見。
原告清盤人:獲委後發現交易
原告方傳召高發發展清盤人Bruno Arboit作供。Arboit確認高發發展於2008年清盤,他2010年獲委任為清盤人,其後發現涉案股份交易。他曾與顧瑞英和林明珠商討事件,但沒仔細討論,需進一步查詢細節和調查帳目。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 49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