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母:鄺家拮据 結婚開支女方出 包括買婚戒 月付數十萬予前家姑湊孫
【明報專訊】名媛蔡天鳳碎屍案,前家姑涉隱瞞其兒子鄺港智潛逃案,昨於區院續審。蔡天鳳的母親張燕花在辯方盤問時指出,鄺港智一家經濟拮据,所有結婚支出包括婚戒,均由女家負責。張表示,當蔡後來成為譚仔創辦人兒子的伴侶後,「(蔡)嫁鷖茈J之後有錢,(李)就錫(孫兒)喇」,蔡每月更支付5萬至40萬元的薪金連生活費予李瑞香,聘請李照顧一對孫子女。
稱譚仔太子爺為蔡鄺子女契爺 3人原相識
被告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否認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控方證人張燕花昨接受辯方大律師陳慕賢盤問,被問到譚仔創辦人的兒子譚方駿是否鄺港智的同學,是否由鄺港智介紹蔡天鳳予譚認識;張回應稱,只知3人本身認識,不涉介紹,而譚是蔡與鄺港智兩名子女的契爺。
辯方問譚付多少禮金 官:無關案情
張又稱,在蔡與鄺港智離婚後,3人仍關係良好。辯方追問在蔡與譚「結婚」時,譚支付多少禮金。法官陳廣池稱這問題奇怪且與案情無關,提問目的「唔係套取一囍齯H認為有興趣儭禤ヾv。根據控方開案陳辭,譚被指為蔡的伴侶,蔡、鄺兩人於2017年離婚。
蔡母:被告收錢才湊孫 不把孫女當人看
辯方問道,鄺港智平時有否買東西送給張;張表示,鄺港智只會買牙刷牙膏等平價品給她,但她買鮑魚送給鄺家。此時陳官表示,辯方是否想指出鄺港智為人孝順,但「有機心鴾H,孝順同機心可以撈埋一齊講」;張回應,鄺港智會送花,不反對他孝順的說法,又透露鄺家經濟欠佳,在蔡嫁入鄺家時,婚禮及首飾費用由女家支出,連婚戒也是由張買,鄺家沒付禮金,並不同意辯方所稱鄺家有負擔婚禮開支。對於辯方盤問,陳官表示辯方不可令證人私隱被無限擴張,辯方雖按指示提問,但不是尚方寶劍,大律師有責任篩選。
張燕花續說,鄺家在經濟上靠蔡家,例如蔡曾提供七至八千萬元予鄺港智及前家翁鄺球投資,並協議所賺的一半利益屬於蔡的長子。張稱,李瑞香曾因炒股票破產,而李只會在有錢收時才肯照顧孫子女。蔡與譚方駿2015年在一起後,兩人經濟狀G良好,蔡更每月付薪金聘請李照顧孫兒,有時達十幾二十萬元,但最少都有5萬元,有時連同生活費,金額高達40萬元。惟張認為李只疼愛孫子,不愛孫女,更指李把孫女「又困廁所又大大聲鬧家嘈屋閉」,不把孫女當人看待。
案情指李瑞香2023年2月23日就鄺港智被調查一事曾與張通電話,辯方問張,是否對警方說謊;張表示,她對警方說實話,心態是要配合警方,並重申鄺家人根本不關心蔡天鳳的失蹤,張對此感可疑,例如當張致電李瑞香長子鄺港傑查詢時,鄺港傑只說蔡醉酒,翌日就會回來,又稱蔡在「大埔商場」,但在張追問下,鄺港傑竟然稱自己不記得地址;張因此決定在之後與李瑞香通電話時,把通話錄音備案。張作供完畢,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