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花燭 跑站行 各自悼念 六四維園內外兩人被捕
【明報專訊】「六四」事件36周年,警方昨日在銅鑼灣及維園一帶嚴密佈防,副警務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及警方國安處長江學禮到場視察。維園連續6年無燭光集會,有市民用不同方式入維園悼念,有人亮起電子蠟燭、穿黑衣跑步、為死者祈禱閱讀,數度有人包括穿校服女生持花束途經維園,被警方包圍查問帶走。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若市民在無組織下悼念「應該無問題」,「如無[象顯示可能犯法,不應干預個別人士悼念」。
湯家驊:倘無[象犯法 不應干預個別悼念
警方表示,截至昨晚11時半共拘捕兩人及扣查10人;被捕者包括一名24歲男子,在興發街附近被截查期間情緒激動,拒絕合作,涉「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被扣查;另一名26歲內地女子,昨午在花園道公眾地方形[可疑,未能出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被捕,其後獲准離開。
今年維園部分足球場在辦第三屆「同鄉社團家鄉市集嘉年華」,場內有歌舞表演。昨在銅鑼灣及維園一帶,約百名軍裝警員巡邏及戒備,部分人身穿戰術背心,反恐特勤隊及裝甲車「劍齒虎」出動,有便衣警拍攝在場者。被問近年到維園悼念市民減少原因,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稱,《港區國安法》落實,近年挑戰中央權威、有意製造集體抗爭言行「近乎絕[」,只有少數人在網上或以隱蔽方式間接表達立場,反映國安法效用明顯。
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字句白衣男
遭截查抬走激動 稱去年亦被帶走
昨午有黑衣男在維園長椅靜坐,約5分鐘後遭截查,其間拿出白色電子蠟燭;警方拉起封鎖線,擾攘約10分鐘將他帶上警車。一名身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字句白衣男子晚上約9時遭截查抬走,其間情緒激動,稱去年六四已遭警員帶走,質疑剛逛完市集被帶走原因。
有拿電子燭祈禱默站播《自由花》
維園昨不時有雨,市民陳女士(化名)與女兒撐傘,向足球場合十默站,逗留數分鐘離開。有基督徒撐起黃傘朗讀經文並唱聖詩,稱為六四死者、「天安門母親」等人祈禱,其後遭警員截查警告。市民阿強身穿黑衣圍繞維園跑步,稱每年六四也會到維園;市民羅先生用手機播放《自由花》,從銅鑼灣入口向天后方向散步,遭警員截查並要求離開。
另晚上7時許,有4人走入維園,其中有兩個穿校服女生手持白花束,4人均遭警員截查帶走;約8時半,有手持花束情侶途經維園通道被截查後獲放行。
銅鑼灣街頭亦有悼念者被帶離場。昨晚6時,有身穿黑衣、戴口罩的女子在記利佐治街手持白花默站,被便衣包圍及檢查背包,擾攘約5分鐘後被「護送」到港鐵站離開;8時許,警方在「Fashion Walk」外包圍截查一名身穿黑衣放狗男子,狗的頸帶有「毋忘初心」等字句、配有黃絲帶,截查約5分鐘後警方將他及狗帶上警車送走。
身穿「阿彌陀佛」字眼上衣社運人物「女長毛」雷玉蓮先後現身記利佐治街及旺角朗豪坊,分別被警員帶到灣仔警署及旺角警署。藝術家陳美彤昨晚7時許現身銅鑼灣,稱想到維園游水,被截查帶上警車。對於市民個別到維園悼念的風險,湯家驊舉例,若涉非法行為才有可能觸犯顛覆國家罪,分裂國家罪則需涉組織和策劃,除非在悼念過程中高呼「打倒一黨專政」口號或展示字句,證明有犯罪意圖才有可能觸及煽動罪。
另荃灣前區議員陳劍琴在西九龍中心攤檔「同香會」售賣定價6.4元大豆蠟燭,海關前晚巡查發現部分貨品沒雙語警告標籤,以涉違《消費品安全條例》檢走部分貨物。陳昨午如常開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