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撞律政中心 助頂包者囚16月
【明報專訊】一輛私家車2023年撞向中環律政中心西座停車場入口保安更亭,車上人逃去,印度裔司機的胞弟折返現場「頂包」。另一名22歲巴基斯坦裔男子協助肇事司機與他人調換身分,被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昨被判監16個月。
區院暫委法官黃雅茵判刑時表示,辯方求情稱被告簡馬弗(22歲,巴基斯坦裔,報稱運輸工)案中角色輕微,但法庭拒絕接納這說法,因簡馬弗協助司機逃離現場及逃避交通意外刑責,屬關鍵角色。黃官稱,簡馬弗在案中無得益,惟控罪嚴重,加上他是經審訊定罪、沒其他減刑因素,判監16個月。
肇事司機囚18月
弟頂包囚10月
同案被告為辛格梓龍(27歲、印度裔,報稱運輸工)、辛格梓洋(25歲、印度裔,報稱工程師),兩人是兄弟,前者為肇事司機。兩人早前認罪,辛格梓龍被判囚18個月,胞弟辛格梓洋被判囚10個月。
根據控方案情,辛格梓龍2023年7月28日早上駕駛載蚋盒言悸漕p家車,突然衝上行人路,撞向律政中心保安更亭。車上人乘的士逃到紅磡家維h外停車場。辛格梓龍返回住所,帶同已換上他案發時所穿衣物的胞弟到停車場。胞弟及簡馬弗乘的士返回案發現場附近,前者向警員自稱是肇事車輛司機。簡馬弗及辛格梓龍分別於同月29日及31日自首。閉路電視拍攝到案發過程,警方在司機位的安全氣袋發現辛格梓龍的基因。
【案件編號:DCCC 1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