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國際調解院受理主權爭議亦無不可
【明報專訊】國際調解院料年底開幕,律政司長林定國表示,只要涉事的國家願意,領土主權爭議都可藉調解處理,冀通過和平方式尋求互利共贏方案,「所以案件本質上,我想不到哪一類爭議是不可以調解」。
早前有33個國家代表來港,簽署《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並成為調解院創始成員,根據《公約》,受案範圍包括國家間爭議。林定國在有線新聞節目《有理有得傾》,被問到領土主權爭議是否可藉調解處理,他說只要涉及國家同意,原則上並無不可,「歷史上很複雜的、很有爭議性的議題,其實都有一些成功的案例」。
至於調解院總部落戶香港所帶來的經濟效益,林定國稱,調解院可帶動法律、秘書等服務和交流,提高香港國際地位,形容經濟收益是「結果」,強調不是為賺錢,而是希望有一個新的政府或國家間國際組織是幫助國際社會。
國際商事調解《新加坡調解公約》2019年在新加坡簽署,中國政府也有簽署,林定國說,新加坡並沒有設置機構,國際調解院提供了平台、配套,認為與新加坡公約不存在競爭或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