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遮仔會涉瞞財仔欠款 警:按職員指示填表
【明報專訊】時任警員涉隱瞞曾向6間財務公司借貸逾50萬元,詐騙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批出逾5.7萬元貸款,遭廉署落案起訴一項欺詐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王證瑜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他自辯表示,曾致電儲蓄互助社查問如何申請貸款,並按職員指示填寫申請表。
被告馬偉昌(47歲)1996年加入警隊,案發2019年任職警員,現已離職。控辯雙方承認事實,他1997年成為警察儲蓄互助社社員,擔任警員時月入逾3.6萬元。
案發時6財務公司貸款未清 月還2.4萬
被告2014年至2019年間分別與大眾財務、亞洲聯合財務、好好景財務、銀堡(亞洲)、海德國際財務及匯駿財務,簽訂共6份貸款合約,取得共逾50萬元貸款。2017年12月,被告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5萬元貸款,獲批申請。
控罪發生於2019年7月,被告再獲警察儲蓄互助社批出57,060元貸款,每月還款逾1889元,還款期3年。申請該筆貸款時尚未償還上述6間財務機構的貸款,每月還款額逾2.4萬元。
控方完成舉證,裁判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稱,2017年曾致電警察儲蓄互助社查詢,其後預約上門填寫貸款申請表。他表示,當時不懂分辨「貸款金額未清還」一欄,代表他未償還的貸款抑或罰款,「職員叫我填有,我就按指示填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 52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