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住滿兩年人才子女 大學可以「本地生」超收
【明報專訊】教育局日前修訂資助專上課程申請條件,持受養人簽證者須居港滿兩年。教育局長蔡若蓮昨稱,不符條件的受養人儘管未能競逐1.5萬個本地大學資助學額,仍可以「本地生」身分繳付非資助學費報讀大專課程,大學將以「超收」方式錄取。翻查資料,現時教資會容許八大超收4%本地生,即總上限約600人。
蔡若蓮在商台《政經星期六》表示,近年非居港學生報讀本地大學資助課程的人數「升得比較急」,為確保公帑運用得宜,有需要修訂資助申請資格。對於有高才家長抱怨新政策等同「強迫」正於內地讀書的子女轉校「不人性」,蔡若蓮重申措施設過渡期,相信有關家庭有足夠時間來港,又說提早讓孩子來港適應學習,「幫助可能仲大」。
被問到若人才家長簽證不獲續批,正以資助學費讀專上課程子女會否受影響,蔡說學生毋須退學,但要補領學生簽證並付非資助學費。至於有內地家長反映來港插班高中有難度,蔡提醒家長可聯絡分區教育辦事處,查詢各區學校學額空缺,避免叩門「盲摸摸」。
哈佛事件 八大共60取錄
另外,就美國近月嘗試終止美國哈佛大學招收國際生資格,蔡若蓮稱八大目前收到約1100個查詢,已發出60多個錄取通知。她另提到八大本學年招收了約1600個來自東盟及一帶一路國家的學生,按年升三成,反映本港院校國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