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黎智英僅表達觀點 官:言論自由有限度 指西方也有人涉巴勒斯坦被捕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在西九龍法院(借代高院)續審。辯方就《國安法》實施後黎的言論結案陳辭,稱只在個人節目表達觀點,表達自由和新聞自由同樣重要(見另稿),並不違法。法官杜麗冰和李運騰先後質疑,透過外國施壓促使政權改變是另一回事,言論自由非絕對,「每個國家的容忍都有限度,即使在西方國家,也有人因牽涉巴勒斯坦的事被捕」,本案涉及的是一個人人都能看的節目。
節目提文革 官疑播恐懼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昨繼續就牽涉《蘋果》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串謀勾結罪陳辭,並集中於國安法實施後黎智英言行。黎於2020年11月20日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稱,獨裁統治正奪去港人的自由和法治,文革是毛澤東為消滅敵人的權力鬥爭,國家主席習近平不欲聽見異見聲音,但他不是消滅敵人,而是消滅港人。
法官杜麗冰問,此番言論是否帶有敵意?辯方稱不能單憑字面理解,黎是表達對習的看法。杜官質疑黎向市民以至世界散播恐懼,辯方稱他僅回應別人提問,提出香港情G與文革的可比性。法官李運騰關注,黎似乎指即使港人不是習近平的敵人,習也會消滅港人,若觀眾對內地的看法與黎相似,他不會感到害怕嗎?辯方回應,若某人不擔憂錯誤政策的後果,便毋須批評,重申評論不等於提倡。
盼改革不犯法 借外國施壓「另一回事」
李官關注,黎由始至終認為中國或中共須改變,辯方稱表達觀點和希望政府改革不犯法,香港政府也經歷過數次更替。李官重申,「改革總是可取」,不過控方的指控是黎透過外國施壓提倡改變,「這是另一回事」。杜官亦稱,「彭先生你一直說言論自由,但它不是絕對,每個國家有不同容忍限度,即使西方國家如美國和英國,也有人因涉及巴勒斯坦的事被捕」。辯方稱法庭須考慮《基本法》下保障權利,杜官再說,「這不僅是兩個老人在點心桌前的愚蠢討論,是關乎一個所有人都看到的節目」。
同月29日另一集節目,黎智英建議美國政府與中國商討貿易協議時將人權問題掛u,辯方認為國家之間的談判有不同條款自然不過,不足以推論為敵對行動和勾結外力。
黎提警可拘任何人 辯:屬建設批評
杜官關注,黎於節目另稱香港社會變得「無法無天」,司法制度容許警察拘捕任何人。辯方回應,警員濫用權力備受公眾關注,黎僅誇大其辭及作建設批評,建議改善警隊形象。
此外,黎2020年8月一則Twitter帖文稱「自由值得一切……美國正為我們的自由、每個人的自由而戰,不要介意成為被大象踐踏的草,這是正義和必要的戰鬥」。同年12月,黎在專欄文章以珍珠港事件比喻疫情,並謂中美軍事差距大,就算有衝突也不會造成戰爭。李官主動提及兩個例子,問黎是否暗示中美應開戰?辯方解釋黎並非指真正的戰爭,是表達對西方價值的贊同。
【案件編號:HCCC 51/22】
明報記者
(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