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3單車道被裁違憲 福特政府確認上訴
【明報專訊】福特政府就多倫多自行車道的法院裁決提出上訴。安省高等法院上月裁定,福特政府擬拆除布魯爾街(Bloor)、大學路(University)和央街(Yonge)上單車道,侵犯了騎行者「生命與人身安全」的權利,違反了《憲章》。
省府於周五上午向「多倫多自行車」(Cycle Toronto)組織,以及發起這場法庭訴訟的自行車倡導者發出了上訴通知。
高等法院法官沙巴斯(Paul Schabas)7月30日裁定,安省政府第212號法案《減少交通堵塞,節省時間法》(Reducing Gridlock, Saving You Time Act)中的部分條款,因侵犯了騎行者「生命與人身安全」的權利而違憲。
該法案的部分內容於去年11月成為法律,其中要求拆除央街、大學路和布魯爾街上的受保護自行車道。沙巴斯法官的裁決一公布,省府立即承諾會提出上訴。
省長福特在8月初嚴厲抨擊了沙巴斯法官的裁決,稱其為「我在法庭上見過最最踐踏人民權利的案例,前所未有」。
他拒絕就政府是否會動用「但書條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來推翻法院裁決發表評論,並表示將等待上訴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