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購軟水機1年免息分期 尾期遲繳7天罰3000元利息
【明報專訊】安省Bradford鎮的斯坦斯夫斯基(Nina Stancevski)去年以12個月免息分期買下一部軟水機,但因最後一筆付款遲繳了1周,被收取3,008元利息。
她表示,去年購買一部售價為6,500元軟水機,並與一間融資公司簽署了為期12個月的零利率分期付款協議。今年8月是她最後一期付款,她記得金額是804元,但沒收到帳單。
斯坦斯夫斯基後來發現,最後的付款日是8月15日,但她直到22日才完成支付。由於遲了一周,她被收取了3,008元利息。她解釋﹕「我沒收到最終帳單,不知道確切到期日。我以為8月底前付清就可以。」
她的貸款來自Flexiti Financial,該公司為多間商店和服務提供融資與分期付款計劃。她表示,對方曾提出減免900元利息的方案,但她拒絕接受,認為自己並未被正式通知最終付款日。「我希望他們能免除這筆費用,至少要有一個寬限期吧。」
Flexiti公司未有回應事件。該公司官網則明確寫道:「對於延期付款計劃,客戶必須在期限結束前全額付清欠款,否則帳戶將被追收累積利息。」零售業分析師溫德(Bruce Winder)指出,這類「免息」計劃確能幫助有自律的消費者,但若錯過期限,後果可能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