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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駁黃之鋒 外交部駐港公署:港非殖民地

【明報專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宋哲上周在《華爾街日報》發表署名文章,《明報》於上周四轉載其中文版〈自決在香港是個「偽命題」〉,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其後回應有關文章,稱中共奪走香港人的自決權。外交部駐香港公署發言人今日在本報撰文反駁黃之鋒(刊A24觀點版),強調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從來沒有主權,「何來奪回『自決主權』的權利?這不是赤裸裸地在搞港獨嗎?」

黃:讓港人奪回自決權

黃之鋒上周六在本報撰文,稱《聯合國憲章》及《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清楚列明殖民地人民能自決前途,在解殖過程發動「公投」定奪主權憲法,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後,將香港剔出聯合國認可的殖民地名單,引致香港失去自決權;又稱若港人不想「被動地縱容中共定奪港人未來」,必須在「二次前途問題」來臨之際,累積籌碼實踐「命運自主」和「民主自治」的願景,讓港人奪回自決主權和前途的權利。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今日在本報發表題為〈談論自決應先學點國際法常識和歷史知識〉一文,稱黃之鋒的文章在國際法和歷史常識上有不少錯謬之處,文中反駁黃之鋒,指1972年聯合國以99票對5票將香港排除在殖民地範圍之外,當年決議經公開投票並記錄在案。

公署:這不是赤裸裸搞港獨?

發言人續說,黃之鋒稱「讓香港人奪回自決主權和前途的權利」是「更謬之大矣」,稱香港是中國一部分,「何曾有過『主權』?何來奪回『自決主權』的權利?這不是赤裸裸地在搞港獨嗎?」強調黃的文章法律上講不通,民族感情上亦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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