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我辦」匿名傳真:桂嵐已退休
【明報專訊】中聯辦社會工作部副巡視員桂嵐以1451.7萬元購入啟德1號兩伙高層單位,她3月13日由中聯辦步出,本報記者上前查詢買樓一事,她回應稱物業用作自住。本報翌日向中聯辦查詢桂嵐何時加入中聯辦,如何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分。其後本報收到一張沒有上下款的傳真,表示「桂嵐女士曾在我辦工作,現已退休」。
中聯辦至截稿前未回覆
該傳真又指桂嵐是香港永久居民,早年持單程證移民來港,首次在港置業,其購置行為符合港人港地政策。本報其後再向中聯辦查詢是否發出該傳真,以及桂嵐何時退休,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桂早年已持港身分證
翻查資料,最早於2011年4月已有報道指桂嵐為中聯辦社工部部長,公司註冊處資料則顯示,桂嵐早於2004至2005年出任本港上市公司新時代集團控股有限公司(0166)(現稱新時代能源)的獨立非執董,當時她已持有香港身分證。新時代當時在委任桂嵐的公告介紹,桂嵐持有語文系學位,曾任職講師,並在證券業擁有豐富經驗。
翻查本港《入境條例》,包括領事館人員、香港駐軍成員或以訂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證件持有人等,不被視為通常居於香港,但法例沒有提到中聯辦。時事評論員劉銳紹稱,一般而言,中聯辦高級官員即使駐港滿7年,亦不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但他認識個別較低級的中聯辦官員,在港工作滿7年後成為永久居民。
尹兆堅:與民爭利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尹兆堅批評,中聯辦官員購入港人港地樓屬「與民爭利」,與「港人港地」政策原意相違背。他指桂嵐雖符合「港人港地」資格,但她報住的住址顯示她極可能已獲中聯辦提供宿舍,卻買入兩個單位,質疑她買樓是用作投資,「仲話港人港地,呢個明明係京官,政策明顯有缺陷」。
工聯會麥美娟認為只要買家是香港人身分,不應因為其職業而剝奪其置業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