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建費分擔微調 迪士尼拒改管理費公式
【明報專訊】香港迪士尼樂園計劃耗資109億元擴建,持股53%的港府原按持股量承擔當中58億元,但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港府尚要額外向華特迪士尼公司(迪士尼公司)支付優厚管理費。港府與迪士尼公司商討後,並無修改管理費計算方法,只豁免未來兩年的可變動管理費,而注資則改為平均分擔,即港府及華特迪士尼要各付54.5億元。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平分成本只是小修小補,拒改管理費計算更是「摰臐v,並不尊重港人,揚言會「反對到底」。
政府樂園平分109億擴建成本
港府將就上述注資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據立法會財委會最新文件,政府和迪士尼公司達成協議,同意雙方按「50:50」比例分擔109億元擴建成本,政府由原需按股權分擔58億元,下調至54.5億元;迪士尼公司則由原承擔51億元,上升至54.5億元(見表)。
政府亦表明一旦超資,不會進一步注資,樂園須尋求其他方法支付額外款項。另外,因應注資金額改變,政府持股量由原來的53%,將下跌至2025年的52%。
政府在文件中指出,考慮到不少立法會議員的建議,已向迪士尼公司提出不同方案,以更改管理費安排,包括將管理費與淨收入掛u,或以未扣除利息和稅項前盈利作計算管理費基礎,但迪士尼公司對此有保留,只同意豁免2018和2019年的「可變動管理費」。
僅同意不收「可變動管理費」
本報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查詢可變動管理費的金額,但局方拒絕提供。根據文件,香港迪士尼的管理費自2009年起不再與總收入掛u,而與未扣除利息、稅項、折舊及攤銷前盈利(EBITDA)掛u,目前基本管理費及可變動管理費分別為EBITDA的6.5%,以及0%至8%。
中大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太量說,政府雖為樂園大股東,但無實質管理權,更要向迪士尼公司付管理費,惟以未扣折舊的盈利來計算管理費的方式,對政府不利。
根據迪士尼2016年財政年度業績,EBITDA為7.15億元,折舊及攤銷為8.90億元,若以EBITDA扣除折舊後計算,盈利為負1.75億元,意味政府不用付管理費。
田北辰:必反對擴建撥款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對政府決定感憤怒,認為上次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已通過他提出的押後擴建計劃的無約束力動議,要求政府檢視管理費的計算方式,再交委員會討論,惟今次政府繞過委員會,直接交上財委會,又不願更改管理費的計算方法,是「不尊重港人智慧」。
田北辰說,最大問題是整體管理費的計算方式,豁免收取部分管理費而不更改計算方式,只是「摰臐v,他日後在會上一定「反對到底」。對於迪士尼公司願意承擔多3.5億元擴建成本,田認為只是小修小補,「如果迪士尼公司願與政府一同做生意,就不會不更改『不平等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