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被性侵 女子無法行房終離婚

[2018.11.25] 發表
香港性教育、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的成員舉起手掌,盼停止性侵。右二為協會會長吳海雅,右一為協會委員、性治療師吳穎英。(黃心悅攝)

【明報專訊】去年「#MeToo」風潮席捲全球,童年被性侵犯者受極大創傷。有機構問卷調查顯示,曾於童年被性侵的受害人,在性焦慮、性害怕、性抑鬱三方面比非性侵受害者高。有性治療師更表示,曾有人童年被性侵後,婚後8年都未能克服陰影與丈夫行房,最終丈夫有第三者要離婚。

香港性教育、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委員、性治療師吳穎英醫生說,曾有個案的女生於13至18歲,多次於晚上睡覺時被父親撫摸,起初父親只伸手到被子內,隔?衣服撫摸,後來伸手到衣服內。由於她不懂反抗,每次都裝睡。她長大後,與丈夫交往及結婚13年,一直未能行房,後來發現是患有「進入障礙」(前稱陰道痙攣),惟第三次治療後,其夫因有第三者提出離婚。吳稱該女子其後出現抑鬱徵狀,需轉介至精神科,反映童年性侵影響之大。

個案受害人其後患抑鬱

香港性教育、研究及治療專業協會於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以自願、不記名問卷訪問1053人,當中有441名女性,其中53人表示童年曾受性侵犯。受訪者就不同問題評分,以滿分25分為「非常符合」,5分為「完全不符合」,對於「對於性生活,我感到氣餒」等問題,曾受性侵的女性感到「輕微符合」至「有些符合」,結果她們的性抑鬱評分為11分,而非性侵受害人的評分為7.7分。在性焦慮方面(如想到生活中性方面的事會不自在),曾受性侵者評分為11.4分,亦較非受害人高2.3分。

年幼不懂反抗 性侵者多為親信

協會會長吳海雅表示,不少人質疑受害人何不反抗,「在我們遇到的個案,大多性侵者都是受害人信任和親密的人。但其實她們當時未成年,未必懂掙扎,或在被侵犯過程中會有『特別的感覺』,覺得有罪疚感」。

對於一名前教練8年前涉嫌藉詞為女學生按摩,把她帶到自己家中非禮,及後被裁定非禮罪名不成立,協會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案件,亦相信法庭作出公正裁決。但吳穎英擔心,受害人或因為此事,害怕不夠證據指證而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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