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院料藉合作協議規管醫生
【明報專訊】政府擬透過立法推動私營機構增加收費透明度而提出3項建議,包括規定私院要公布價目資料及向病人提供服務預算,違反相關規定可被罰款,但不會引致監禁,當局提交立法會的建議文件沒提及罰款對象,消息指《私營醫療機構條例》原則只管機構,即暫時只限向私院及日間醫療中心罰款,至於在有關機構提供服務及收費的醫生,當局相信醫療機構會透過與醫生的合作協議去規管醫生以防止違法。醫衛局長盧寵茂昨表示,病人如認為醫生收費不合理,亦可向醫委會投訴。
盧:病人可向醫委會投訴醫生
私營醫療機構收費透明度建議方案本周出爐,本港私院運作模式一直涉及醫院及醫生多個持份者。當收費超預算時責任歸於何方是關鍵問題之一。在收費預算上,政府計劃規定於「指明治療及程序」,私家醫院需向病人提供預算,而政府建議文件指出,醫生的收費應交由醫生填寫,醫院收費可由私家醫院或醫生填寫。
醫學會副會長楊協和表示,目前除了港怡醫院會自行填寫預算醫院費用,其他醫院預算均由醫生填寫,而醫生無法知道醫院收取費用的最新價格,建議修例時亦列明醫院費用應由院方自行填寫,避免超支時出現爭拗。
稱醫生難知最新價 業界倡院方填預算
修例擬循《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訂立罰則,消息人士表示,《條例》只監管私營機構,醫療機構與醫生有合作協議,如法例對機構有要求,相信合作協議會相應反映,料醫生無法規避新例。
政府早年曾計劃由一個獨立監管組織監管醫保,以及訂立常見診斷的最佳治療方案,但最終無疾以終。盧寵茂昨表示,如私院沒有合理解釋,可循現有途徑投訴,包括向醫委會投訴醫生、按照私營機構條例下對醫療機構投訴,如遇商業爭議,則可向消委會及海關投訴。
至於罰款的幅度,民建聯梁熹質疑,如罰款幅度不夠大,不會有很大的震懾作用,盧寵茂昨未有透露建議罰款金額,稱會向業界諮詢後,制訂具阻嚇力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