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曾與前夫前家姑共膳 法官關注失蹤前互動
【明報專訊】名媛蔡天鳳前家姑李瑞香涉向警方隱瞞兒子鄺港智行蹤,審訊昨在區院踏入第四天。控方表示,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蔡天鳳失蹤前約一周,相信包括蔡、李及鄺在內的人曾於豪宅單位共晉晚餐。法官陳廣池關注這3人在單位的互動,認為這與李在案發時的立場有關,3人的互動對理解案情有「疊加效應」。
被告為李瑞香(63歲,退休人士)。控方昨日讀出第三份「承認事實」,稱蔡天鳳前家翁鄺球任職警員多年,2006年離職時為警長;「承認事實」指出,控方取得李與孫兒同住的何文田Kadooria單位多段閉路電視影片。
官:反映李瑞香案發時立場
控方播放單位2023年2月21日、即蔡天鳳失蹤當日的閉路電視片段,當中顯示鄺港智中午12時45分離開單位,蔡約10分鐘後帶其他人到單位,控方推斷蔡帶潛在買家「睇樓」。另一片段顯示,同月15日晚上7時45分至9時,有6人在單位一起吃晚飯,控方相信其中3人為蔡、李及鄺。陳官指出,控方需提供辨認這6人身分的證供,例如可重召蔡母張燕花作供,陳官亦關注蔡、李、鄺在單位的互動。
控方稱,蔡天鳳是否在單位出現,不影響法庭審理本案,因控方只需證明鄺港智居於該單位,而李瑞香知道此事。陳官聞言說:「審案係整體性邁說A你要睇個疊加效應係點赯嚏A係咪?」陳官說,李、鄺、蔡吃飯時的互動形式,與李在案發時的立場有關,而鄺及蔡在單位是否身穿睡袍及拖鞋等居家服裝,則可顯示鄺是否「單純鰜蛈瞴v,抑或與李及蔡有很強的互動,這也能反映李的立場。陳官說,控方可讓法庭從現有資料中了解更多。控方稱會安排警員藉書面供辭辨認片中人身分。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1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