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禮警察遊樂會女職員 老翁罰款1萬
【明報專訊】75歲老翁涉年初在位於太子的警察體育遊樂會中菜廳觸摸女職員臀部,被控一項非禮罪,他不認罪受審,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判刑時稱案情有一定嚴重性,惟不能排除被告受酒精影響、因一時糊塗失去自制而犯案,加上被告初犯、事件沒對事主構成創傷等因素,判處被告罰款1萬元。
控方案情指出,任職中菜廳的事主X今年1月3日在警察體育遊樂會收拾桌面時,感覺被告蔡濤能(75歲,報稱退休人士)觸摸她左膝後方至左邊臀部上方,持續數秒。辯方稱被告因飲醉失去意識,忘記事發經過,就算他有碰X,也沒猥褻意圖。
官不信醉酒失去意識
暫委裁判官杜卓倫裁決時分析,X和被告不認識,沒潛在動機誣韋Q告,她的供辭明確清晰,裁定她誠實可靠。
至於被告的說法,杜官稱被告一方面稱當時失去意識,卻又在控方盤問下肯定不曾碰到X,認為他並非全無意識,拒絕接納其供辭,裁定他具猥褻意圖,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稱,依賴高齡津貼為生的被告是因「飲出禍」犯案,其行為並非同類案件最嚴重,亦無證據顯示X事後精神受創,冀法庭判感化令,協助他戒酒。杜官聽罷求情後決定判被告罰款1萬元。
【案件編號:WKCC 15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