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福建省長樂市漳港街道百戶村柯某去年底70歲大壽,在外經商辦企業的三個孩子為父辦酒席90多桌,並向每位賓客分發3245元(人民幣,下同),合計發出300多萬。連當地多名官員也赴壽宴領錢,後被紀委處罰。 官員赴宴領錢被罰 《東南快報》報道,上述壽宴是老人的三個孩子辦的,他們在外經商辦企業,又比較孝順父親,所以就按風俗給父親辦了一場盛大的壽宴,辦酒席90多桌,並向每位賓客分發人民幣3245元。漳港街道部分領導幹部和百戶村部分村幹部參加了宴請。 長樂市紀委監察局近日責令參加壽宴的9名街、村幹部將分到的錢款退還柯家;對大操大辦行為制止不力負有領導責任的漳港街道分管副書記陳興明、百戶村黨總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柯順應予以處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