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放大
 

其他新聞
佔旺畫家襲休班警囚10日
爬暗角變電站 速遞員判感化
港明年首辦Formula E 政府斥資2000萬修路
維也納兒童合唱團 來港首設海外分校
帝景灣英文名 五星酒店指侵權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涉玻璃杯擲梁振英 黃毓民控襲擊預審

【明報專訊】行政長官梁振英去年7月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期間,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圖)被指以玻璃杯襲擊梁振英。黃事發1年後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昨預審。黃要求押後案件,表示已去信要求當日在場的立法會議員出任辯方證人,並向立法會申請讓他進入會議廳調查,但未獲回覆,不排除以權力及特權法要求立法會議員出庭作供。

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作第二次預審。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黃毓民(63 歲)昨投訴,控方突然把未被採用作檢控的證物由12項增加至54項;控方至今只向黃交出其中12項。黃認為有關材料或對其有利,控方的做法對他不公平。控方回應說,只會在黃主動提出下向他披露相關文件,而不會主動向黃提供其他證物。

涉26證人 黃質疑政治檢控

黃昨預期,審訊時不會聘請代表律師,會親自處理案件。黃批評,以其個人有限知識而言,從未見過一宗普通襲擊案有26名證人,質疑是政治檢控。他說,已去信立法會秘書處,要求提取閉路電視及立法會保安安排等文件,以及要求進入立法會議事廳調查閉路電視的位置等事宜,至今未獲回覆。

指梁振英為控方第一證人

黃毓民稱,現時仍未能與控方達成任何同意案情,暫時預期會傳召全部共26名證人。黃於案件上次提堂時透露,特首梁振英為控方第一證人。

【案件編號:ESCC2615/15】

 
 
今日相關新聞
涉玻璃杯擲梁振英 黃毓民控襲擊預審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