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兩位樂壇重量級人物林夕與黃偉文(圖),在《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網絡23條)爭議聲中表態。黃偉文在facebook寫道:「方丈份人好大方,我羉q詞隨便改,You have my word!——黃偉文。」他講到明可以將他的歌詞隨便改,網民感謝他的大方,但仍擔心執法單位一樣可以告,黃偉文回應說:「至少我自己要把話講清楚!」 林夕感謝二度創作 至於林夕也在專欄表明歡迎網民改他的歌詞,他宣布:「願意不計較個人網上版稅,歡迎改我歌詞搞我歌詞,感激翻唱,謝謝各位二度創作,一力推廣原作。」 娛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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