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兩電頻頻估錯數,至今燃料帳已滾存逾40億元。中電更於今年7月破天荒將其中12億元「回贈」客戶。有學者質疑兩電刻意於燃料帳中積存巨款,及後退還市民是公關伎倆,促請政府於2018年的新利潤管制協議為燃料帳封頂。 現時電費由基本電價和燃料價格條款收費組成,其中燃料費為實報實銷,若電力公司高估來年燃料成本,多收部分就要撥入燃料帳,反之則可從燃料帳取款填補成本。然而近年兩電經常高估燃料成本升幅,中電去年便曾預測今年燃料價格將大升,燃料帳將跌至5.5億元,但即使扣除今年中的12億元電費回贈,燃料帳仍錄得21.5億盈餘,港燈的燃料帳也積存21.8億元。兩電昨解釋,燃料帳需要保持盈餘,以抵抗燃油價格波幅。 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總監鍾兆偉批評兩電說法誤導,「可見將來都無咁大波幅,需要留成20億應付」,質疑兩電刻意積存巨款於燃料帳中,方便用作回贈優惠,博取市民好感,誤導公眾,「用刀仔攔住你拿你10元,跟住還返5元畀你,其實都係出自市民身上」。 現有的利潤管制協議將於2018年到期,鍾兆偉促請政府在新協議加入封頂條款,規定燃料帳結餘累計至某水平,就需退回款項,避免燃料帳淪為兩電的「公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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