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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敬恩(右)及李峰琦(左)昨分別於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要求高院頒令指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任命是非法及程序不公。馮稱他們的申請理據充分,不擔心遭人質疑濫用司法程序 。(楊柏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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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校委否決陳文敏 馮敬恩申覆核

【明報專訊】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昨於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要求高院就港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的任命頒令,指決定是非法及程序不公。馮在庭外稱,他們的申請理據充分,不擔心遭人質疑濫用司法程序,現階段暫不評估勝算,一切交律師處理。

馮敬恩及李峰琦昨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大律師黃瑞紅及譚俊傑代表,協助他們兩人分別向高院提出申請。馮的申請書指出,校委會沒有給予陳文敏機會,解釋校委會對他的指控,程序不公;另外,校委會在討論任命時考慮不相關的觀點,例如質疑陳有政治立場及沒有「問候」其他校委會成員,這類不相關的觀點均影響陳的任命決定,對陳不公。

指沒讓陳文敏解釋 程序不公

李峰琦的申請書則指出,校委會內容雖屬保密,但基於公眾有知情權,校委會要解釋否決原因,解釋時大可不用披露當中細節。申請書又表示,校委會過往從未否決遴選委員會推薦的人選,今次有違「常規」,更要向公眾解釋原因。

馮敬恩在庭外稱,李峰琦以本科生身分申請,自己則以本科生代表身分申請,兩人以不同身分申請,是因為他屬校委會當中一員,知道討論內容,若由他要求公開校委會內容,並不合適。馮又稱,暫不評估申請成功的機會有多大,一切交由律師處理,期望法庭頒令指校委會決定是程序不公。

馮:反對李國章任主席立場鮮明

另外,有消息稱本月底將公布由李國章接任港大校委會主席,馮敬恩表示,暫時未收到通知,但他強調,港大學生及校友已多次在投票或其他場合表達對李國章的不滿,反對他擔任校委會主席的立場已十分鮮明。

【案件編號:HCAL262、2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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