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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及調查人員在兇案發生後進入單位調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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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嘉智堅稱3同窗上門殺母
自認曾獲諾獎 控方再尋精神評估

【明報專訊】涉嫌在2014年於溫東殺死母親的華裔男子蕭嘉智昨日出庭作供,堅稱事發當日有3名他讀書時認識的同學上門殺母,3人並落毒想要殺死他本人。他又稱自己是「世上最好的人」、擁有哈佛學位、獲得諾貝爾獎,與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及教宗都是朋友。

檢控官在蕭完成作供後,向法官西爾弗曼(Arne Silverman)提出,要求法庭再次頒令,就蕭嘉智的精神狀況進行評估,如獲接納其精神有問題,控方稍後或向法庭申請,就被告的殺母控罪,毋須負刑事責任。

精神問題或毋須負刑責

案件聆訊上周經過數日休庭後,昨日續審。辯方律師貝格(Fiona Begg)傳召被告蕭嘉智上庭作供。他身穿黃色短袖上衣、深藍色長褲及白色布鞋上庭,說話時雙手時而高舉、時而擺動或摸頭,做出不同手勢。他全以英語作供,對雙方律師的提問作出詳盡回應,但亦多次加入與提問無直接關係的表述,需由主審法官提醒返回正題。

蕭嘉智首先講述其生活情況,指自己當時與父母同住,常到一間在本那比的華人教會,而在家則經常研讀聖經,並有撰寫關於倫理的書本。他亦曾在本那比的CDI College修讀藥劑助理課程及參與實習。他亦自稱擁有哈佛學位及讀醫科。

他在庭上講述事發經過時表示,當日早上曾經外出,之後回家看到3名在CDI認識的同學在斬殺其母,其中兩名男同學分別各斬了100刀,女同學則斬了5刀,他說該些同學都是恐怖分子及有槍,他們並在現場偷走母親放在行李箱內的100萬元,又拿走他的電腦和車匙。

蕭又稱,其中一人扮作其母親,另一人則扮作家中的小女孩(即案中傷者)。他們亦曾在其食物下毒,幾乎毒死他。蕭並說,其中一人用斧頭砍開他的頭,之後用手術工具將他的頭拼合,稱自己當時只是出於自衛,才會出手傷人,並自稱:「在加拿大的法例,這是合法。」

他在作供期間多次宣稱自己無罪說:「我很愛母親,我不會殺她,我常常因她的死而哭。警察在現場應找到三名同學的指紋,這些是證據。」

他又稱自己曾在美國拿到好公民獎,並在當地有未婚妻及大屋,自己亦經常服務社區及做義工,因此希望能獲釋。他並在結束自辯前更問法官:「你覺得我會獲判無罪嗎?」法官回應說:「我們需要完成整個聆訊才能作出裁決,但你的作供我們都聽到了。」檢控官唐納利(Michaela Donnelly)在蕭嘉智作供後向法官表示,希望提出申請,要求被告再次接受精神評估。

在醫院多次向空氣說話

下午出庭作供的溫市市警,在事發後曾先後兩次到醫院為蕭錄口供。在庭上播放的錄音可聽到,蕭當時以英文回答提問,但據作供警員憶述,他在期間多次向空氣說話,而在事發翌日的錄口供過程中,他甚至對空氣說:「我將會殺死你們這班人。」

然後蕭又對在場警員說:「我聽到有些聲音,叫我殺掉你們,我是瘋的,我是瘋的,我會打你們」,隨後並將警員趕離病房。在作供期間,他曾多次要求警員召喚精神科醫生及取用他慣常服食的精神科藥物,又說自己最後一次服藥,是在事發當日。案件聆訊今日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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