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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選舉單張被拒寄 梁天琦申覆核

【明報專訊】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今年初參加立法會新界東補選,得超過6.6萬票下落敗。梁天琦不滿選舉事務處在他參選期間,以他的選舉宣傳單張含有「香港自治」、「勇武抗爭」及「異於中國的歷史」等「不當字眼」為由,拒絕為他免費郵寄有關單張。梁天琦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選舉事務處的做法侵犯言論自由,歧視他的政治立場,要求法庭推翻有關決定。

梁天琦昨透露已申請法援,正等候審批。他坦言司法覆核排期需時,很大機會未能於今年9月立法會選舉前完成,「但唔通唔做咩?」他稱自己和其他本民前成員均「可能」會參選9月立法會選舉,而選舉事務處認定的「不當字眼」,是他們和不少本土派的共同想法,可能會在將來的選舉宣傳單張出現,故認為今次司法覆核十分重要。

根據申請書,梁天琦於今年2月4日將選舉宣傳單張的樣本交予郵政署審批,但梁天琦的競選經理於2月15日收到郵政署的電郵,指選舉事務處徵詢法律意見後,認為有關單張含有「不當字眼」,即「勇武抗爭」、「以武犯禁」、「異於中國的歷史」、「自治」、「自決前途」、「香港自治」及「自主」等字眼,不符選舉事務處的指引,除非梁天琦同意移除上述所有「不當字眼」,否則有關單張將不獲免費郵遞。

指選舉處侵犯言論自由

梁天琦一方指出,根據選舉事務處的指引,每名參選人均可獲安排免費郵寄選舉宣傳單張予所屬選民一次,但梁天琦是7名參選人當中,唯一不獲此服務的人,意味他未能享有其他參選人所享有的權利,亦令他的選情蒙受不利。梁天琦一方認為,選舉事務處的做法不合理,更侵犯其言論自由,歧視他的政治立場,違反《基本法》第25和27條,以及《人權法》第16和22條,遂興訟申請司法覆核。

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於今年2月28日舉行,以填補前公民黨成員湯家驊(現為民主思路召集人)去年10月辭職後的空缺,最終公民黨成員楊岳橋以16萬票勝出,梁天琦得票排第三。

【入稟編號:HCAL8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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