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六旬翁離奇伏屍啟德河地盤
尊子漫畫
林鄭「一拖四」 開咪講扶貧政績
旺角衝突開槍交通警 獲一哥嘉許
田少平民裝拉票 侯強有超強義工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涉威迫購買療程 美容院兩職員脫罪

【明報專訊】銅鑼灣「水凝美聚」美容院兩名職員,被指威迫女顧客購買6萬元療程。兩人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經審訊後昨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裁判官指事主證供不可信。事主則指警方和消委會查問未夠仔細,才導致口供有遺漏。

官:口供有出入 事主非誠實

兩名被裁定無罪的職員為凌碧宜(31歲)及曾秋婷(30歲),原被控一項「作出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兩人聽取裁決後眼泛淚光,凌當場鞠躬致謝。事主黃綺玲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對裁決感到無奈,又指當日向警方和消委會投訴時,對方查問未夠仔細,以致口供有所遺漏,說法因而與庭上版本有出入。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本案關鍵在於事主的證供是否可信,但對於為何買1.5萬元的療程會簽帳5次,黃一時稱眼睛有毛病,一時又說當日房間內光線不足,說法含糊其詞。裁判官續指出,黃任職秘書,有20多年工作經驗,以其背景不可能不看單據便簽署,認為她的證供不合理。

對於黃在庭上稱當日被職員強迫簽單,又指職員曾稱「唔簽唔走得」,裁判官質疑說法與她向美容院客戶服務部、警方和消委會的投訴不一致,認為事主非誠實可靠。

1.5萬元療程變6萬

事主供稱,去年5月19日到美容院通淋巴,在昏暗的房內被按摩師和凌碧宜及曾秋婷先後游說她做「保健泰包」療程。黃終不勝其煩購入1.5萬元療程,惟簽帳後被告通知她信用額不足,凌隨後讓她簽兩張帳單,黃表示以為是降低銀碼後再開單,又因光線不足沒細看金額便簽下。其後凌以相同理由,要求她用另一張信用卡再簽兩張帳單。

事主續稱,療程完結後欲取回信用卡和收據,卻發現共簽帳6萬元,更獲告之「唔簽唔走得」。她當時太驚慌,終同意簽名離開,事後分別向美容院客戶服務部、警方、消委會和海關投訴。

上月必瘦站職員被指威嚇女顧客,指其頸和胸部生疣會變成癌症的案件,職員亦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此類案件難入罪主要是事主報案時沒說清楚案情細節。他指出,市民若感被脅迫購物,大多會即時去報案,但敘述過程往往因心情激動而未夠詳盡,口供過於簡單;直至開庭審理時,事主才在律師盤問下憶述細節,會被質疑說法有出入或矛盾,而被裁定證供不可靠。陸建議,事主應先寫下案件詳情作整理,並找律師陪同前往報案。

【案件編號:ESCC1563/16】

 
 
今日相關新聞
涉威迫購買療程 美容院兩職員脫罪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