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上訴庭指對被告不公 法官胡國興引導陪審團被批
先茤d子舉報涉貪 文員認披露兄長被廉署調查
尊子漫畫
主席慣例唔投票 利泛民突襲 羅冠聰想「CY身邊人」主持立會
回應選舉提問 董生:食鰶漸慼H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涉非禮私影少女 商人上訴得直

【明報專訊】中年商人前年相約16歲私影少女拍照,其間在私家車內非禮對方,又伙同休班警付錢予事主圖令對方銷案,早前因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被判囚10個月。商人其後就非禮罪上訴,昨獲判得直。法官指原審裁判官處理事主證供時過於剛愎武斷。

法官指原審官太剛愎武斷

暫委法官陳仲衡指出,事主案發後曾與上訴人藍藝(48歲)透過WhatsApp交談,起初她稱「今日影得幾有feel」,又邀約上訴人再次拍照。後來上訴人問事主可否「抽水」,事主雖然拒絕,但仍繼續與他商討拍照事宜,數小時後事主卻突然取消拍攝。原審裁判官認為事主只得16歲,亦沒成人指導,其做法無可厚非,又接納事主解釋,稱「影得幾有feel」意思是「拍攝地點美麗」。惟法官不同意有關看法,認為原審裁判官過於剛愎武斷,又指事主說法「牽強和不真實」。

法官續稱,雖然事主審訊時堅稱不同意被上訴人觸碰,但上述短訊反映她的真正取態可能不同,而且她晦暗不明的態度,可能令上訴人案發時誤會她其實容許被觸摸。法官認為,控方未能證明事主案發時不同意被上訴人觸摸,遂裁定上訴人得直,撤銷其非禮罪。

【案件編號:HCMA180/16】

 
 
今日相關新聞
涉非禮私影少女 商人上訴得直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