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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議規拉上23條 林鄭:完全不成立

【明報專訊】立法會正審議修改議事規則,特首林鄭月娥(圖)表示有關改動是議員職權範圍以內,不適合由行政機關或特首指導如何修訂。林太說有個別泛民將修改議事規則與基本法23條立法拉上關係,「是完全不成立」,又說議員指修改議事規則後立法會失去阻止政府做損害市民的事,林太稱自己加入政府37年,政府「絕對不會做傷害市民的工作」。

「政府不做傷害市民的工作」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林太以「政府不會做傷害市民工作」的說法是迴避表態,批評對方說希望議事規則修訂能盡快通過,反映其說法前後矛盾。涂又說,政府停交法案等於讓路予修改議事規則,「林鄭和政府是有份乘人之危」。

建制派提出降低立法會全體委員會階段的法定人數,由目前35降至20,引起是否違反基本法的質疑。林太說,基本法有部分條文有不同演繹,過去亦有與基本法有關的條文需要法庭裁決,立法會和建制派議員外聘的大律師意見都有不同看法,她深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決時都已審視所有理據,亦有法律顧問的基礎,「就是說目前是看不到這個修訂跟基本法有不一致的地方,所以就讓它在立法會辯論」。

梁愛詩:降法定人數未見違憲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說不認為降低法案全體委員會階段法定人數是違反基本法。她說除非有更權威案例或說法,否則從字面上看,基本法沒有指明全體委員會人數須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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