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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見2016年冬天的沙洛城,給風雪冰封。(加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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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極端天氣未能上班 稅局拒支薪 5年官司 職員討回3.5小時薪酬

【明報專訊】愛德華王子島一名稅務局職員在暴風雪吹襲期間,因路面危險情況無法返回公司,被管方扣薪。他為此打了5年官司,最終於周四獲勝訴,成功討回3.5小時薪酬。此案例對每名需在惡劣天氣下返工的打工仔來說,可被認為是一場精神上的勝利。

來自愛德華王子島薩默賽德(Summerside)的史密斯(Leslie Smith),每天花一小時到沙洛城(Charlottetown)稅務局上班。事發當天暴風雪吹襲,史密斯清晨7時許離開寓所,但在鋪滿積雪的道路上費力開車25分鐘,並見到一部四驅車被困在路溝內,於是決定打道回府,直至早上約11時30分,在剷雪車清理車道積雪後,他再次上路,最後仍覺得公路不安全,並無返回辦公室。而稅務局當天早上辦公,下午1時因惡劣天氣而提早關門。

加拿大稅務局決定,只發下午提早關閉的4小時工資及1小時努力嘗試返工的工資給史密斯,但拒絕政府其餘3.5小時薪酬。他不服,遂於2013年12月4日向聯邦公共部門勞工關係及就業局(Federal Public Sector Labour Relations and Employment Board)提出申訴。史密斯引用集體協議其中一項條款指,員工可在以下情況獲得「請假薪金」(leave pay),當某些不受員工控制的情況妨礙其返工報到時,資方不得無理扣薪。

經過5年的官司,期間有關申訴曾多次遭到否定,最後就業局屬下一個委員會審裁員戴格(Nathalie Daigle)周四宣判史密斯勝訴,同意有證據顯示當時暴風雪吹襲,路面情況不安全,不利於駕駛,「他也不應在生命或人身安全受威脅的情況下,仍然在艱難路面上駕車上班」。

裁決表示,雖然管方表示史密斯事發時並無致電回公司,查詢有關當天的工作安排,但另一方面,管方代表亦不知道管方是否已準備一套在相關時間的可能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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