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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官稱擲彩虹技術主導 香港01脫辦賭場罪

【明報專訊】網媒「香港01」涉於去年書展攤位辦擲彩虹遊戲,被警方票控非法營辦賭場。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出,擲彩虹如射箭或射擊運動,故認為遊戲以技術主導,運氣含量少,不屬賭博,遂裁定香港01有限公司罪名不成立,兼獲訟費。

控方認為擲彩虹遊戲以運氣主導,故屬賭博一種。裁判官林子勤裁決時指出,運氣的應用非常廣泛,日常生活事無大小亦關乎運氣;又指在遊戲中,對手玩家技術性失誤而導致自己勝利,亦算是運氣的一種。

指應考慮有無「控制不到的隨意性」

裁判官續稱,遊戲是否由運氣主導,應考慮遊戲有無「玩家控制不到的隨意性」,例如撲克遊戲的發牌是玩家不能控制,縱使玩家技術有多高仍屬賭博;相反棋類博弈如象棋,玩家能主要依靠技術定勝負,便不屬賭博。

至於擲彩虹遊戲,裁判官認為玩家主要以技術決定銀幣落在彩虹的位置,就如射箭或射擊運動一般。縱使擲彩虹或許難度甚高,但仍不可因遊戲難度高便稱其屬賭博,裁定擲彩虹遊戲是由技術主導及並非賭博。

案情指出,一名女警去年7月到香港01書展攤位放蛇參加「01有獎彩虹」活動,參加者可透過不同方式獲得代幣,女警獲取20枚代幣,把17枚代幣擲到彩虹上,得到兩件獎品。

民政事務總署網頁的資料顯示,根據規管賭博活動的《賭博條例》,任何人為推廣生意或業務,或推銷任何產品,而舉辦並以抽獎或博彩遊戲的方式分發或分配獎品的競賽或計劃,必須先向民政事務局長委派的公職人員申請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

【案件編號:ESS2775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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