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加西版(溫哥華) -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界面 ]
 
 
其他新聞
10年前起被抽廣告 《蘋果》函國泰和電箍客
中央擬接觸溫和民主派
張德江提佔中投票 指有一定支持
梁愛詩:倘不願愛國 可不當法官
林鄭:提名有篩選十分正常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改動他人電腦 最高囚14年

【明報專訊】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估計,事件或涉黑客入侵壹傳媒電郵,或該公司內部有人偷走資料後外泄。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違反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者,最高可判監5年;若涉及更改或增減他人電腦程式或數據,則涉違反《盜竊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 。

針對近日接連發生多宗資料外泄事件,莫乃光建議市民和企業做好資料保密措施,例如更新防毒軟件保護電腦資料、發送重要電郵時將電郵加密。

 
 
今日相關新聞
黎智英向施明德取經曝光
千萬捐泛民 朱牧兩機構獲90萬
改動他人電腦 最高囚14年
[顯示全部題目]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